7月17日下午,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召开,传达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楚雄州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重要举措任务清单》,州级有关部门和县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述法。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全州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项工作,党的领导全面加强,立法质量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深化,执法司法成效明显,依法治州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会议强调,要坚持凝心铸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进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深度融合、协同发力,为现代化建设筑牢坚实稳固的法治根基。要坚持科学立法,稳步推进2027年至2031年立法规划编制,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和“小快灵”理念,把基层的成熟经验固化下来,更好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稳定。要坚持法治护航,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提升政府诚信、企业诚信、社会诚信水平。要坚持守正创新,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执法司法监督体系,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打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普法强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要坚持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多做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工作,奋力推动法治楚雄建设再上新台阶。
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委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