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推进民族事务治理 丽江市玉龙县筑牢民族团结进步根基
发布时间:2026-09-01  责任编辑:符晓

作为丽江市旅游核心区和多民族聚居区,玉龙县每天迎接着来自各地的游客,也承载着各族群众共居共业的日常。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施行以来,玉龙县委政法委立足县情实际,聚焦“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持续完善民族事务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为各族群众安居乐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条主线贯穿始终

民族工作,政治引领是根本。玉龙县委政法委始终将民族工作置于全县政法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绝对领导,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民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

在强化政治引领的同时,注重制度保障。玉龙县委政法委建立健全民族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明确报告范围、程序和时限。对涉及民族因素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大突发事件,严格执行事前请示、事后报告,确保上级工作要求在玉龙县落地见效。

 

 

两道防线化解于早

玉龙县兼具“旅游开放城市”与“多民族交融城市”的双重特点,游客与本地居民之间、不同民族游客之间的摩擦,若处置不及时,一般性纠纷就可能演变为民族领域风险。对此,玉龙县委政法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第一道防线设在旅游市场。联合文旅、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排查景区景点、民宿客栈、餐饮购物等场所涉旅涉民纠纷,建立“旅游警务+人民调解”联动机制,对各类纠纷快速响应、妥善处置,防止一般性纠纷转化为民族领域风险。

第二道防线扎在网格深处。依托基层综治中心及网格员队伍,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常态化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关注征地拆迁、劳资纠纷、邻里矛盾中可能隐含的民族因素,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一种底色浸润人心

法治是民族团结进步的根本保障。玉龙县委政法委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问题,坚持普法宣传与部门联动并重,全面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结合“九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明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民族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在机制建设方面,完善与统战、网信、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执法机制,将民族领域风险列入分析研判会内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介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妥善解决。通过多部门协同联动,民族事务治理的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

法治护航下的玉龙县正持续擦亮民族团结法治化建设特色品牌。下一步,玉龙县委政法委将持续对标对表上级要求,以更实的举措、更硬的作风,为建设平安玉龙、法治玉龙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