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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鹤庆县法院为黄坪中心学校送上“定制版”法治课
发布时间:2026-05-20  责任编辑:符晓

近日,大理州鹤庆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黄坪中心学校,结合初一、初二学生性别差异和成长需求,分场次开展精准化法治安全教育专题宣讲,用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成长。

女生专场:守护花蕾,勇敢说“不”

在女生专场宣讲中,黄坪法庭法官助理以“守护青春,绽放光芒”为主题,围绕防范性侵害、自我保护、自尊自爱等内容展开讲解。

干警结合真实案例,明确性侵害的法律定义,指出性侵害不仅包括身体接触,也涵盖言语骚扰和网络侵害,并特别提醒:侵害者往往是熟人,绝不能因为对方是朋友、长辈或熟人就放松警惕。

 

 

针对危险防范,干警传授三个“第一时间”原则:第一时间告诉父母、第一时间告诉老师、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同时,告知大家寻求帮助不是丢人的事,是勇敢、坚强的表现,引导女生树立正确的自尊自爱观,纠正常见误解,指出真正的自尊自爱是尊重自己内心的感受,不因他人眼光而否定自己的价值。

男生专场:知法守心,行稳少年

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以“知法守心,行稳少年”为题,聚焦当前未成年人中易发的性犯罪和校园暴力两大核心风险,面向男生及家长开展预防违法犯罪专题宣讲,用真实案例和法律条文划清行为的底线。

“未成年不是挡箭牌,不存在‘年少无罪’这回事。”干警以真实案件为例,详细解读了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不问意愿、不问知情,一律有罪。干警严肃地告诫全体男生:“谨记青春之路不可肆意妄为,一时的冲动与侥幸,终将毁掉自己和他人的一生,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针对校园聚众斗殴和欺凌行为,干警结合典型案例明确,聚众斗殴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聚集三人以上结伙互殴,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已构成犯罪;言语侮辱、网络攻击、孤立排挤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则可能构成侮辱罪,面临刑事处罚。

“教育上的侥幸,就是违法的开端。”干警提醒在场家长:破除“孩子还小、犯错没关系”的认知误区;加强底线法治教育,明确绝不能触碰的红线;关注孩子的情绪和交往圈子,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

宣讲间隙,干警们向现场学生、家长代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引导学生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引导家长们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做好孩子的法治引路人。

下一步,鹤庆县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延伸作用,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学生的特点,量身定制普法内容,用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让每一朵青春之花都能在阳光下安全、自信地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