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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在青春路口重新出发
发布时间:2026-06-15  责任编辑:符晓

我是一名基层未检检察官,从事未检工作以来,我始终相信:没有天生坏的孩子,只有一时踏错的青春。未成年人案件从不是冰冷的案卷,而是懵懂少年、偏差青春和无助家庭的真实缩影。比起一罚了之,我们更愿意给年少犯错的孩子一次改过的机会。

今年我们办理了一起三名少女斗殴案。三名女孩年仅十六七岁,本该安心读书、无忧无虑,却因口角争执、一时冲动逞强,打架斗殴,致人轻伤。案件办理中,我们既惋惜孩子们青春偏航,更恪守未检办案准则:透过案件审视孩子、透过行为深挖成因,全面审慎审查案件,坚决杜绝简单一诉了之。

 

 

检察官履职心声

该案无预谋、无恶意报复,其中两名女孩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极小。另外一名女孩虽有过行政处罚记录,但认罪悔罪态度极好。单纯机械办案、直接起诉,可能最省事,但让三名本可以挽救的孩子镌刻上一生抹不去的犯罪烙印,我们怎么忍心?未检办案,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孩子的人生。因此我们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核查案情、走访了解孩子的平时表现、家庭监护情况,综合评判社会危害性和悔改表现,决心依法给孩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为精准掌握孩子真实心态、做好教育挽救感化工作,我们逐一单独谈心、分层疏导。初次谈话时,三名女孩基本不说话,对自身行为后果认知不足,内心充满愧疚与后怕。

“检察官哥哥,我真的特别后悔。当时就是一时上头、脑子发热,跟着冲动闹事,完全没想过后果。这段时间我心里又怕又愧疚,既伤害了别人,又让爸妈跟着操心丢脸。我真的知道错了,真心想改正。”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坚持罪责评价与修复救济并重,积极督促、引导监护人主动履职,带着三名女孩向被害人真诚道歉、全额赔偿,积极修复社会关系,最终在审查起诉阶段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取得被害人谅解,为案件依法从宽处理奠定了基础。

 

 

结合全案事实、情节、悔罪表现及未成年人特殊司法政策,我们坚持精准分层、依法履职:对情节更轻微的两名女孩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对另一名女孩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让个案精准、宽严有度,司法温情落到实处。

为确保司法公开公正,规范透明,我们依法召开未成年人不公开听证会,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妇联代表参与听证监督。相较于以往的严肃批评教育,此次听证员及评议代表摒弃生硬说教,用一个个温暖治愈的成长故事,开启了一场直击心灵的感化教育。最终,听证员及评议代表一致同意我院对三名女孩的处理意见,并表示:对失足少年,宽容不纵容,挽救不放弃,才是有温度的司法。

办案落幕,帮教不止。我们牵头联动团县委、县妇联、学校、社区组建帮教小组,针对每名孩子的性格缺陷、心理状态、家庭监护短板,“一人一方案”定制帮教举措:通过以案释法强化法治教育,筑牢守法底线;通过公益劳动与技能培训,提升回归社会的能力;通过家庭教育指导纠正监护缺位、教育失当问题,修复亲子关系,夯实家庭监护防线。

在精准帮教、多方协同共治下,三名女孩彻底端正思想态度、重塑生活状态,真正实现知错、认错、改错、蜕变。

不起诉,从不是纵容犯错。法律有硬度,守住底线、惩戒恶行;司法有温度,包容年少、托举成长。我们放过的不是错误,是知错能改的少年;我们守住的不是情面,是青春重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