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带着组织的信任与期盼,我从熟悉的检察大楼,来到了临沧市沧源县勐角乡莲花塘村。褪去笔挺的检察制服,换上朴素的便装,我卸下了检察官助理的身份,扛起了驻村第一书记的担子。
回望这200多个日日夜夜,山风拂过稻田的声响渐渐熟悉,竹楼里火塘的光晕变得温暖,这片土地不再只是我工作的地方——它的晨昏、它的呼吸、它朴实而坚韧的脉搏,已静静融入了我的生命里。

莲花塘村,这座藏在沧源县深山褶皱里的村落,恰似一颗被岁月温润打磨的明珠,静静镶嵌在黛色群山的怀抱中。以傣族为主体,佤、彝、汉等民族同胞世代聚居,百亩莲池随风摇曳,清冽河水潺潺流淌,“鱼米之乡”的美誉名不虚传。9个自然村、551户人家、2281位乡亲,构成了我驻村工作最鲜活的底色。我的驻村时光,总在晨曦微露时踏上沾满露珠的山间小路,在村民们的晨曲中开启;又在夜幕降临时伴着村口那盏昏黄路灯的光晕收尾,身后是家家户户渐次亮起的灯火,温暖而踏实。
“驻村第一书记”这六个字,是沉甸甸的责任,更是滚烫的信任。而检察人的身份,是我扎根基层的底气与初心。我始终坚信,法治的力量不该只停留在案卷里、法庭上,更要走进田间地头、融入寻常巷陌,让检察蓝成为守护乡村平安的一抹亮色。前不久,我参与调处的一起减肥药买卖纠纷,更让我真切感受到,基层矛盾无小事,每一次用心化解,都是在为乡亲们的幸福生活添砖加瓦。
这起纠纷源于村民张某甲向张某乙售卖含有违禁成分的减肥药。双方就此事协商后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张某甲向张某乙支付相应赔偿款。然而,调解协议签订后,张某甲却拖延支付,张某乙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相关线索被移交至县综治中心,县综治中心随即启动联动机制,将案件移交至属地村组。了解到案件的具体情况后,我意识到,这起纠纷看似是“一瓶药的小事”,但如若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更大的矛盾。那一刻,我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件事办实、办好。
为了摸清实情,我第一时间与县、乡综治中心反复沟通,梳理案情,确认调解协议内容及双方争议焦点。为尽快化解矛盾,我主动上门,与张某甲面对面交谈。交流中,我认真了解他的实际困难和想法,同时也明确指出销售违禁产品本身已涉嫌违法,而签订调解协议后拒不履行,不仅违背了诚实守信原则,还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条款,把生硬的法律条文翻译成通俗易懂的家常话,把法理融进情理,把利害关系一点点说进他心里。
同时,我通过电话与远在外省的张某乙保持联系,同步反馈进展,安抚其情绪,争取理解与配合。经过几番沟通,张某甲逐渐认识到问题所在,态度从推诿转为配合。最终,在多方见证下,他当场将赔偿款全额支付给了张某乙,张某乙则出具了收款凭证。双方就纠纷事宜彻底达成和解,纠纷真正画上了句号。
调解结束后,我没有停下脚步,而是趁热打铁,在村里的村民会议上,把这起案例当成了最生动的普法教材。
“乡亲们,咱们做买卖可得守规矩,不管是卖吃的、卖用的,都得保证安全,销售违规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可不答应!”
“签了协议就得算数,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给咱们的约定,也是做人的本分,不能因为一时的难处就失了诚信!”
……
我话音刚落,台下就响起了阵阵掌声。看着乡亲们认真倾听、频频点头的样子,我知道,法治的种子正在这片土地上悄悄发芽、生根。
从检察大楼的案卷堆里,到莲花塘村的乡间小路上;从伏案审理案件的严谨,到走村入户调解的温情。变的是工作场景,不变的是那颗守护公平正义的法治初心。200多个日夜的驻村经历,让我深深懂得,基层工作没有捷径可走,唯有带着真心、付出耐心、倾注真情,才能走进群众心里;矛盾化解也没有秘诀可言,唯有把法理说透、把情理讲通、把责任扛实,才能让“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会继续紧盯乡亲们身边的“小矛盾、小诉求”,主动靠前一步、服务多走一步,用一次次释法说理、一场场多元调处,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让“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努力为莲花塘村的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添砖加瓦,用自己的微薄之力照亮乡亲们的幸福之路,让每一位村民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收获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