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黎黎,女,汉族,1986年2月生,中共党员,现任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曾荣获“云南省检察业务专家”“云南省十佳公诉人”称号。从检十四年来,她扎根刑事检察办案一线,恪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理念,将法治信仰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2024年以来,她带领第二检察部直面各类重大疑难办案任务,以扎实履职交出厚重的检察履职答卷。

攻坚克难 坚守重罪办案司法底线
师黎黎常说:“重罪检察关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每一个案件都是一次没有退路的战斗。”作为重罪检察部门负责人,她始终冲在办理重大犯罪案件第一线,坚持依法稳妥办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办案中,她严守不枉不纵的司法标尺。在办理尹某故意杀人、诈骗恶性案件时,师黎黎细致审阅卷宗材料、梳理海量电子数据,通过亲历性证据复核,敏锐地发现被告人还涉嫌其他多起诈骗犯罪,手段恶劣、数额巨大。她辗转多地调取书证、寻访被害人,依法追加起诉2项罪名、3起犯罪事实,依法从严惩处犯罪分子,维护司法公正。

对待陈年积案,她秉持“命案必清”的责任担当。在一起年代久远的命案办理中,原始留存证据有限,2名犯罪嫌疑人归案后供述反复,其中一人全盘翻供、拒不认罪。师黎黎逐项梳理甄别在案证据,熟练运用证据规则驳斥不合理辩解,构建完整闭合证据链条。针对案件追诉时效的法律适用难题,她组织召开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开展多轮研讨,按程序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案件办结后,被害人90岁高龄的母亲热泪盈眶道:“我们以为再也没有希望了,是检察官还了我们一个公道。”
在禁毒战场,师黎黎推动建立疑难复杂毒品案件“双审核”机制,对本院及基层院办理的疑难毒品案件逐案审核研判,持续提升毒品犯罪办案质效。202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多起重大毒品案件,其中一案成功追漏涉案毒品48公斤,追诉涉案人员3名,均被判处死刑;对一起零星贩毒案件串并案分析,深挖关联案件3起,成功起诉了5个层级共9名贩毒人员,该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在师黎黎看来,司法办案既要彰显刚性力度,也要传递人文温度。她要求重罪案件办理中重点关注两类群体: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因案陷入生活困境的被害人家属。在她推动下,全市重罪检察条线先后为6名事实孤儿落实民政救助,为1名被害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部分救助案件由她直接承办,办结后她还实地走访被害家庭,送去生活、学习物资,在法律裁判之外,切实纾解被害家庭现实困境,打通司法为民的现实落点。

机制赋能 推动办案经验制度转化
个人办案能力提升有限,提升全市重罪检察部门的整体战斗力才是关键。师黎黎立足管理职责,结合办案实践探索多项创新工作机制,相关经验在全省推广借鉴。
针对刑事抗诉实践中抗点把握不准、裁判监督尺度不统一的问题,她在全省率先设立刑事审判监督专业会议制度。对拟抗诉案件开展集体会商研判,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抗点提炼、庭审预案综合把关,保障抗诉案件办案质量,做到抗得准、抗得实。该制度形成“刑事抗诉玉溪经验”,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转发全省参考。
针对基层院存在的类案不同判、诉判认识分歧等实践堵点,创新构建跨院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集案件研判、业务研讨、实战培训于一体,破除上下级、不同院之间业务壁垒,既化解一批疑难法律适用问题,又在实战办案中培育业务骨干,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予以推广。

同时,师黎黎注重将办案实践转化为规范指引。立足玉溪本地办案实际,牵头编制《刑事抗诉要点提示》《毒品案件侦查监督要点》等业务指引,从实体认定到程序办理,为一线办案人员提供实操参考。部分实践成果被上级检察机关吸纳,成为省级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重要参考,为重罪检察高质量发展贡献地方实践智慧。
薪火赓续 兼顾实务办案与理论研究
办案是履职根基,调研是业务精进路径。她坚持办案实践与理论研究双向发力,做好业务传承,带动青年干警共同成长。
在繁重办案任务之余,师黎黎坚持实务调研,善于从个案提炼类案办理规律。累计有19篇法学论文刊载于国家级、省级专业刊物,6篇论文获得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表彰。2024年,她完成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课题1项,撰写法律文书获评全国优秀法律文书,2项理论成果分获全国、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奖项,办理的2个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实现“办理一案、研究一片、指导一类”的实践价值。
为做好业务传帮带,发挥专家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师黎黎毫无保留分享自身阅卷笔记、案件复盘材料、办案处置经验,综合运用跟庭评议、案例研讨、庭审观摩、课题攻坚等方式,手把手指导青年干警。在她的示范带动下,第二检察部多名年轻干警成长为业务骨干,团队整体履职能力持续增强。

十四载检察岁月,师黎黎以攻坚克难的担当、守正创新的思路、薪火相传的自觉,用实干诠释检察人员的忠诚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