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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蕊:“守住老百姓的安宁,才对得起胸前的检徽!”
发布时间:2026-10-10  责任编辑:符晓

龙蕊,女,汉族,1985年12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先后九次获评优秀公务员并获嘉奖,两次荣立三等功,曾获评云南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云南省和昆明市“检察之星”、昆明市青年五四奖章等多项荣誉。

从一名普通公诉检察官到未成年人检察官,从审查办案、个体帮扶、法治宣讲到成立未成年人“春蕊”工作室……龙蕊将检察工作从个案办理延伸到社会综合治理、校园安全建设以及民事、行政监督等领域,用心、用情、用法、用理诠释一名普通未检检察官的信念和担当。

在坚守初心中砥砺成长 做扎根基层的“护花使者”

“检察官是为正义而生的,守住老百姓的安宁,才对得起胸前的检徽。”这一誓言,龙蕊坚守二十年从未动摇。

作为长期奋战在刑事检察前沿的检察干警,目睹被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迷茫无助的模样,龙蕊深刻认识到“每一起未成年人案件,都牵动着一个家庭的命运”,她主动扛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业化办理重任,开启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深耕之路。

  

流浪儿童小香,母亲沾染毒瘾、难以戒除,甚至教唆小香购买毒品,而亲属也不愿意履行监护职责。她先后奔走多方,历时8个月,会同民政部门、儿童福利院、社区工作人员召开5次座谈协调会,最终推动社区启动变更监护权诉讼,联合民政部门落实社会福利保障政策,彻底解决了小香的落户、就学、生活等核心难题。

这个案件的成功办理,也让小香的母亲坚定了要戒除毒瘾、重新生活的决心。如今,小香在福利院安稳度过的每一天,办案过程中每一个温暖瞬间,都成为龙蕊坚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初心的不竭动力。

在锐意创新中深耕品牌 做未成年人保护的“探路先锋”

多年深耕未成年人案件办理,龙蕊深刻认识到,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绝非单一部门、个体能够完成,构建闭环式、全方位的保护体系,比单纯办理案件更具长远意义。

2016年,她牵头组建“春蕊工作室”,取昆明“春城”之意,寓意“春融万物,守护花开”,承载着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美好期许与坚定守护。

2019年,“春蕊工作室”在全省率先探索司法社会服务一体采购模式,推动司法社工驻点办公,搭建“春蕊之光”全流程介入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全链条保护。

  

多年来,龙蕊带领“春蕊工作室”首创法治教育融入思政课堂的模式,在全市推广,将法治种子深深播撒在未成年人及家长心中。牵头开展法治宣讲150余场,覆盖师生、家长12万余人次。累计守护800余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经过七年深耕细作,“春蕊”未检品牌已成为全省叫得响、过得硬的特色品牌。

在攻坚克难中彰显担当 做高质效办案的“业务尖兵”

龙蕊始终将办案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核心追求,坚守司法公正底线。从检以来,她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600余件,办案质量过硬、效果显著,在司法实践中提炼形成多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

  

在办案过程中,她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痛点难点,针对儿童自护教育不足、法治宣传弱化、违法行医、校园暴力及性侵害等问题,先后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8份,全程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切实走好法律监督“最后一公里”,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理论研究中升华实践 成为知行合一的“学者型检察官”

她主笔的《中小学校园欺凌现状分析及检察机关参与干预体系建设》获评2017年云南省检察机关十大典型事例,她独立撰写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的动态监管——以色情控制为视角》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征文三等奖,她牵头开发的校园欺凌预防手册被纳入全省教育系统专业培训教材,她参与执笔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实务研究》《未成年人网络空间不良信息规制研究》先后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应用调研课题、重点理论研究课题,她撰写的《浅析当前法治下教师惩戒权的疑与难》入选全国教育法治高峰论坛论文集。在深耕办案实践的同时,她将司法实践经验转化为理论成果,持续为未成年人检察、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力量。

  

二十载青春铸检魂,初心如磐向未来。龙蕊将全部青春与热血倾注于基层检察事业,正如她常说的那样:“检察官是为正义而生的!”她用一件件“小案”守护着未成年人的成长未来,用踏实的脚步丈量着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用忠诚与汗水书写着新时代检察官的赤诚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