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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云南省委第十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7-06  责任编辑:符晓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3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委政法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5年6月1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委政法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省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学习、认识、思想发动到位。委领导班子坚决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通过委全体会议、委员会会议、书记办公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带领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有效凝聚起齐心协力推进巡视整改的思想共识。

(二)强化责任落实,做到组织、协同、责任压实到位。委领导班子坚决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省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并结合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在抓好委机关自身整改的同时,指导督促省级政法各单位抓好整改,有效促进省委巡视省级政法机关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扎实推进。

(三)坚持多措并举,做到机制、督导、措施落实到位。委领导班子主持召开整改专题会、工作推进会,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推动,建立每周调度整改推进、每半月汇总整改情况、每月报告整体进展的工作机制,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3个清单,构建“责任单位申请、牵头单位初审、整改办复核、领导小组审定”4级自评程序,有效确保整改进度、质量和效果。

(四)坚持统筹推进,做到立改、常治、长效结合到位。委领导班子把省委巡视整改作为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和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契机,举一反三,健全完善执法司法、维护稳定、政法队伍建设、机关内控管理等64项制度机制,着力推动整改一个问题,补齐一类短板,健全一套制度。把省委巡视整改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落实政法工作重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有力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全面落实巡视整改责任。委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对照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扛牢主体责任抓好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2.建立完善巡视整改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机关纪委联合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把巡视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形成整改监督台账,持续盯紧盯实,推动整改落实。

3.有效破解基层难题。推进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分设,推动完成2025年法官、检察官初任遴选,推进编制和员额向基层办案单位倾斜,统筹指导省司法厅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成效,多渠道充实司法所人员力量。

(二)关于聚焦“三个定位”建设和全省发展大局保障边疆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方面

1.持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理论武装,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云南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台账清单,定期跟踪督办。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中央政法委、省委汇报政法有关工作,强化对省级政法单位、州(市)党委政法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指导督促和审核把关,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健全完善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政法单位依法履职。

2.全力维护边疆稳固。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把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边疆治理的底线要求,持续加强边境管控,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分裂活动,保持对跨境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化解各类涉稳风险,确保了全省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3.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强化与属地及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督导协调,制定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指引等5个指引,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标准,有力有序推进排查化解工作,全省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

4.全面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综治中心职责定位及工作运行机制,统筹推进全省县级综治中心实现“五有”和“五个规范化”的建设目标。持续优化完善省级综治信息系统,实现矛盾纠纷跨系统协同办理、数据互联共享,有效提升整体治理的精准性与协同度。

5.扎实开展预防和整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深入开展“利剑护蕾·清源”专项行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整治,推动专门学校规范化建设和作用发挥,抓好专门矫治教育。

6.深入推进昆明法务区建设。完成昆明法务区揭牌仪式,探索建立规范运行工作机制,举办各类法务泛法务活动210场次,推动涉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查明、商事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汇聚整合,法务高地“汇聚效应”初显。

(三)关于深化政法领域改革、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方面

1.推进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制度落实。强化指导督促,推动完成2025年全省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工作,完成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设置调整,确保完整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2.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动全省涉法涉诉重复信访专项清理、重点信访案件化解、重点执法司法问题专项监督,推动省高级人民法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衔接,统筹政法单位依法打击拒执犯罪,有效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

3.加强法学会规范化建设和作用发挥。加快推进省法学会换届,加强对下级法学会指导帮助,完成全省法学会组织建设调研,指导州(市)法学会规范开展活动,推动全省县以上行政区法学会组织全覆盖,作为群团组织进行管理。加强决策咨询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推动19个专业研究会紧密结合边疆治理实际开展运用型对策研究,推动3项课题研究,举办第二届滇池刑事法治论坛,指导各专业研究会规范开展研讨活动,更好服务法治实践。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省委政法委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领委领导班子着力加强管党治党、选好用好干部、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推动全省政法系统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全面落实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推动作风纪律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省政法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出清向好。

2.加强监督执纪,提升监督效能。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通过“蹲点式”调研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主动监督。机关纪委开展随机下沉监督检查,有效加强监督执纪工作主动性和监督效能。

3.强化风险防范,加强内控管理。修订委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内部采购管理办法、公务用车及驾驶员管理规定,出台委机关内部审计制度,完成对财务管理等方面的15项内控制度修订,规范机关政府采购方式和流程,推动财物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成立招标监督小组,全面加强招标采购监管,组织开展委机关招标采购、廉政风险防控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专业能力和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4.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长效化。畅通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渠道,着力加强线索核查、督办力度,强化重点案件督导,组织开展全省常态化扫黑除恶督导,持续深化九大行业领域整治,有力推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五)关于政法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方面

1.统筹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动出台全省检察系统干部培养长远规划和全省公安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督促推动落实加强全省政法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持续优化政法系统干部队伍结构。

2.全面提升政治监督和教育培训质效。坚持以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为统领,整合省级政法各单位和委机关开展的督查检查一并开展,更加突出问题导向,更加聚焦政法主责主业,以更加精准、专业的政治监督,推进全省政法系统政治建设全面加强。通过举办省级政法机关同堂培训、云岭政法讲堂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升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完成内设机构优化调整,切实依照“三定”规定履职、依照法制办事、依照岗位责任落实。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优配强干部队伍,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干事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推动机关党建全面过硬,从严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扛牢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巡视整改有关要求,强化全面履职,持续推进责任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体现政治担当。

(二)持续推进从严治党。持续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复盘总结和督导检查,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四)持续深化成果运用。把巡视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政法重点工作、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坚决有力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法治云南贡献政法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7月6日至20日。联系电话:0871-63992821;联系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8号省委政法委机关党委;邮政编码:650100;电子邮箱:310177252@qq.com。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7月6日

(来源:省委巡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