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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弥勒市司法局:深化“三熟两通”实践 推动“新哨经验”提档升级
发布时间:2026-03-10  责任编辑:符晓

近年来,红河州弥勒市司法局在总结推广“新哨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创新融入“三熟两通”工作法,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从“程序性管控”向“根源性治理”跨越,织就了一张既彰显法治力度又体现调解温度的司法行政服务网络。

“五定”立框架,夯实司法行政根基。弥勒市司法局严格落实“定时排查、定量分析、定向分流、定责化解、定绩奖补”的“五定工作法”,构建起市、乡、村、组四级联动的矛盾纠纷精准化解体系。每月5日前,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及网格员保持敏锐感知,定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新哨镇招纳社区大平地村民小组调解员唐兆军在每日巡访中,及时发现并记录某返乡人员家的宅基地地界纠纷,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每月10日前,村(社区)调委会主任带队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现场研判,进行定量分析并调解纠纷,一起因历史遗留用地引发的激烈争执,在调解员和村中长者运用法治思维与传统规约相结合的方式下成功化解。每月15日前,乡镇(街道)司法所协同党委、政府组织开展定向分流与定责化解,联合派出所、法庭、林业等部门负责人召开研判会,绘制“风险图谱”,对高风险矛盾纠纷精准分流,由司法所牵头及时依法化解。通过“三级联调”环环相扣和“定绩奖补”持续激励,乡、村、组三级调解组织共同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熟”为核心,激活人民调解效能。弥勒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法律明白人”“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天然优势,将其作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稳控的“核心力量”。他们既是最先发现矛盾的“前沿哨兵”、防范化解纠纷最直接的专业力量,也是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最有优势的基层基础。在新哨镇各村组,像唐兆军这样的骨干调解员,凭借对辖区人员、地形、社情民意的深度掌握,实现了纠纷的前端发现和风险及时消除,使人民调解工作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创稳”,达到了事半功倍之效。

“两通”显优势,提升法律服务温度。弥勒市司法局在基层法律服务实践中,尤其是在民族聚居地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干警、人民调解员及普法志愿者“语言通、民俗通”的独特优势,将其作为破解沟通障碍、增进干群感情的“独到妙招”。基层司法所运用群众熟悉的民族语言和乡土方式宣讲法律法规、化解复杂纠纷、提供法律服务,使法治宣传教育更接地气、矛盾纠纷化解更富成效。这种以“乡音”传递法治理念、以“民俗”化解群众烦忧的做法,不断夯实着基层治理的法治根基与情感根基,让“三熟两通”成为弥勒司法行政服务最温暖的治理底色。

下一步,弥勒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化“三熟两通”与“新哨经验”的融合实践,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能力和水平,为红河州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