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昭通市中心城区出发,仅1.5小时车程就抵达盐津县豆沙古镇,这里不仅有五尺古道、美食美景,还有获评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盐津县公安局豆沙派出所,以及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一站式调处纠纷的豆沙镇综治中心。通过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凝聚合力,各方力量共同守护镇村平安和谐,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化解在基层”。

豆沙镇辖6村1社区,户籍人口2万余人。步入集镇行政办公区,紧邻便民服务大厅的豆沙镇综治中心十分醒目。约200平方米的综治中心服务大厅里,设置了司法、信访、综合受理、建议征集、带班领导5个服务窗口,墙上张贴的岗位职责、运行机制、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有序。
“豆沙镇的矛盾纠纷集中在山林纠纷和情感矛盾领域。2025年,全镇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273件,顺利化解269件,还有4件正在化解中。”豆沙司法所所长、镇综治中心副主任何玲巧介绍,通过学习豆沙派出所创建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生动实践,豆沙镇大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行,实现了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闭环式管理、化解在基层。

“综治中心实行‘常驻+轮驻+随驻’联合办公模式。”何玲巧介绍,为增强工作合力,豆沙镇综治中心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指挥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任主任,挂职政法副书记、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任副主任,日常工作由镇平安法治办承担,按照工作需要组织基层站所和相关人员入驻。
前不久,豆沙镇石门村委会老林村民小组群众进山采笋时,因质疑国有林场承包情况和对竹笋收购价格不满,与国有林场承包方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接到网格员报告后,豆沙镇综治中心立即联合林草、自然资源部门以及国有林场、涉事村相关人员,组织双方现场调解。最终,双方互相赔礼道歉,并就采笋要求、收购价格等协商一致,这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这起笋山纠纷的成功化解,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的生动实践。”何玲巧介绍,豆沙镇综治中心探索了化解矛盾纠纷的“三早”机制,通过“早介入”将矛盾遏制于萌芽、“早布局”汇聚力量构建协同网络、“早化解”精准切中要害推动就地解决,成功将风险隐患消解于萌芽状态,切实提升了基层治理的韧性与和谐度。
豆沙镇的生动实践只是盐津县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行的缩影。自去年5月县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以来,共整合27个职能部门力量入驻综治中心,实行6家单位常驻、16家单位轮驻、5家单位随驻、3个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彻底改变了群众“多头跑、反复找”的局面,实现矛盾纠纷、信访诉求等问题“进一扇门、办所有事”。

为打造一站式服务阵地,盐津县深化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2+5”工作机制,建成1个县级、10个乡级、101个村级综治中心,实现了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制定人员管理、事件流转、指挥调度、督导问责等制度,实行综治中心接单派单、职能部门收单办单、综治中心核单销单全过程闭环管理,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实质性化解。
“综治中心整合资源,打破了部门间的壁垒,实现协同发力。”盐津县综治中心负责人郭冬梅介绍,通过县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将政法、信访、公安、司法、卫健、教育等多方力量集聚一体,结合工作实际实行“常驻+轮驻+派驻”模式,彻底改变以往各部门分散办公、群众办事多头跑的局面,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的工作效率大幅提升。

据介绍,盐津县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以来,现场登记矛盾纠纷和群众诉求215件,直接受理矛盾纠纷101件,成功化解98件,正在化解分办到各行业部门办理诉求114件,已按程序办理。镇、村两级综治中心累计排查矛盾纠纷5295件,化解5208件,化解成功率达98.3%。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综治中心得到有效化解,社会和谐稳定根基持续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