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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佛蓉:“金花法官”书写苍洱司法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6-05-08  责任编辑:符晓

赵佛蓉,现任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二级法官,十余年扎根审判工作一线,坚持“如我在诉”理念,体察人情冷暖,传递法治温度,在审判工作中展现出新时代法官的新作为。赵佛蓉先后获得云南省第三届干部教育好案例评选三等奖、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等荣誉,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践行“如我在诉”,做司法为民的法官

在重大敏感案件办理中,赵佛蓉勇挑重担,冲锋在前,以专业能力破解“骨头案”,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在办理一起工伤认定案件中,社保部门两次不予认定工伤,劳动者陷入赔偿款迟迟不到位的困境,赵佛蓉没有简单下判,而是多次和各方当事人沟通,促成社保部门参与到调解中,最终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让劳动者免于诉累,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在办理一起行政征收补偿案件中,赵佛蓉对原告进行积极心理疏导,并向政府出庭人员释法析理,县政府及时向原告支付了补偿款,原告的损失得以弥补。案件生效后,原告送来印有“维护正义 两袖清风 敬业正直 无愧标兵”字样的锦旗以表示感谢,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在当事人心中扎下了根、长成了树。

立足发展大局,做履职担当的法官

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在一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中,赵佛蓉始终坚持当事人诉讼权益保障与“三个效果”相统一的原则,主动与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座谈,在充分沟通交换意见后,判决行政机关重作补偿决定,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有效助推依法行政落地,为法治政府建设提速增效。赵佛蓉多次参与撰写《行政审判白皮书》并向全州发布,推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机关加强依法行政,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她还受邀为县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授课,进一步提升县级职能部门、乡镇政府“一把手”的依法行政意识,促进执法水平再规范、再提升。

 

 

力争多维发展,做德才兼修的法官

作为苍洱法官宣讲团成员,赵佛蓉多次到中小学校讲授法治小课堂,向中小学生宣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治校园欺凌等内容,在中小学生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官“守土有责”的职责与担当。作为青年法官,她既注重自身学习,也注重交流互促。2023年4月,全州法院调研工作培训会期间,赵佛蓉就发送司法建议的规范依据、先进地区法院发送司法建议的实践经验、司法建议的撰写要求等内容与法院业务骨干同仁进行互动交流,共促业务水平提升。驻村期间,赵佛蓉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群众工作经验,普法宣传、义务助农、关爱留守儿童等点滴小事,都是赵佛蓉竭尽全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生动体现。

“我们办理案子,面对的不是冰冷的法律条文,而是无数个具体的人、无数个具体的家庭背后对于公平正义的期待和渴望。”赵佛蓉说,作为新时代青年法官,她将继续在所热爱的司法领域深耕,始终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责与使命,让每一次落下的法槌,都彰显出法院人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不懈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