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庆州矛盾纠纷“总对总”暨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在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会议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机关对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矛盾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的工作要求,通报了迪庆州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情况、矛盾纠纷“总对总”多元化解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认真研究下一步工作举措,进一步凝聚共识、明确思路。
与会单位一致认为,综治中心作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平台,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重要载体。深化“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完善重大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共治体系、释放联调联动解纷效能的有力举措。主动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矛盾纠纷“总对总”工作要求落实落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携手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务实举措,对助推迪庆州长治久安、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与会单位一致表示,维护稳定是各单位应尽的职责,将把推进矛盾纠纷“总对总”细化为具体事项的“点对点”,主动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以缺氧不缺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助推迪庆州稳定、发展、生态和边疆稳固中作出应有贡献。
与会单位一致认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略的根和魂。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稳定、管业务必须管矛盾风险”,主动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党委领导、党委政法委统筹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点对点”资源力量通过线上线下、常驻轮驻等方式汇聚到综治中心,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严格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完善分类处置、协作联动、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形成综治中心负责程序性推进、入驻部门负责实质性解决的工作格局,凝聚起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最大工作合力。
与会单位一致认为,没有法律关系的稳定就没有社会的稳定。在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中,要强化法治意识,充分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法律手段,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工作法治化,把各种矛盾纠纷纳入法治轨道依法化解,让人民群众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在权利义务统一中判断对错,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定分止争。会议对最大化实现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无缝对接、快速联动,构建“法院+综治中心+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中存在的堵点难点进行了深入分析,明确了推进举措。
与会单位一致表示,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在今后工作中更加突出“抓前端、治未病”,强化担当作为、强化协调联动、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做实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解纷服务,促推矛盾纠纷尽早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业、企业内和群众“家门口”,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州综治中心、州发展改革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司法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迪庆中院、三县(市)法院有关领导和业务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