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漾濞县人民法院调解室内,杨女士(化姓)与李先生(化姓)没有了剑拔弩张、针锋相对,也没有了激烈的抢孩子、争财产的拉锯战。双方在调解笔录上郑重签下了名字,大理州漾濞县法院也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为他们这段破裂的关系画上了法律的句号。
此前,杨女士与李先生的离婚纠纷,因掺杂情感纠葛、家庭旧怨、双方多次发生肢体冲突并报警处置,矛盾冲突尖锐,纠纷潜在风险隐患较高。
过去,这类交织着情、理、法的家事纠纷,常让法院陷入“判决易、事了难”的困局,单凭乡镇或妇联单一主体发力,难以实现矛盾纠纷深度化解。如今,漾濞县法院深度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大格局,以综治中心为枢纽,把“总对总”机制的专业资源和基层属地优势深度融合,构建起“纠纷排查预警—信息互通报送—多方联合调处—回访长效跟进”的全链条闭环治理模式。从此,法院不再是独自化解矛盾的“孤岛”,转而成为汇聚法治力量的支点,类似这样多部门联动化解家事纠纷的场景,现今已成常态。这一机制的成效,在近期这起离婚纠纷的化解中得到了生动印证。

依托“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在县综治中心、县法院、县妇联、富恒乡与太平乡协同发力下,在双方走进法庭前就把道理讲透、把心结解开。
法院干警从法律层面耐心释法,采取先守“法意”再参“人情”的工作模式,引导双方理性面对婚姻现状;县妇联婚调委调解员安抚当事人情绪,将心理疏导、价值引导、家风教育融入调解全过程;乡镇干部和综治中心调解员发挥人熟、地熟的优势,做好心理疏导,用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能接受的方式降低矛盾上行演化风险。
经过数轮反复沟通,当事人的心结逐渐打开,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以调解方式终止婚姻关系,并妥善处理了经济纠葛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案结、事了、人和”的治理成效,以柔性家事调解减少对抗性诉讼冲突,降低家事纠纷维稳压力。
纠纷化解后,当事人向参与调解的各部门表达了感谢。“我们的目标不是替当事人决定离或不离,而在于帮当事人把一团乱麻捋顺,让他们在平静中自主做出选择,确保无论结果如何,都能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让财产分割清楚、子女权益保障到位、情绪有出口、矛盾不升级,这才是司法应有的温度。”漾濞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