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理州宾川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办案全过程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检察+综治”联动模式,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近日,宾川县检察院对一起因民间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案组织双方当事人走进乡镇综治中心开展联合调解。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审查案件证据、与案件双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梳理案件事实、厘清责任划分、摸清矛盾根源与当事人真实诉求,准确判断该案系偶发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双方事前并无深层积怨,具备刑事和解、修复关系的基础。

为避免矛盾激化、防范问题反复,办案检察官依托县综治中心,联合公安、司法等基层调解力量共同开展调处工作。调解现场,检察官坚持法理与情理相结合,一方面向案件嫌疑人释法说理,讲明故意伤害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认罪认罚与刑事和解的相关政策,督促其认清错误、主动担责;另一方面耐心安抚被害人情绪,认真倾听诉求,引导其理性维权、换位思考,并结合乡土民情开展疏导劝解,逐步消解双方对立情绪。
通过多方努力,双方最终冰释前嫌,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刑事和解协议。嫌疑人方主动赔礼道歉并当场履行赔偿义务,受害方自愿出具谅解书,本案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
此次联合调解,是宾川县检察院推进矛盾纠纷全流程化解、检察力量下沉综治中心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宾川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继续深化检调对接机制,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以高质效检察履职融入基层治理,着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以法治力量守护基层平安和谐,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