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避免“一拍了之”导致资产缩水、企业倒闭、工人失业?近日,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法院用一起鲜活的案例给出了答案:以“股权转让”代替“司法拍卖”,不仅救活了一家停产两年的矿产企业,还让申请执行人快速拿到70万元欠款,被执行人轻装上阵恢复生产,10多名工人重返岗位——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回顾
普某某与罗某某原为合伙经营的矿产企业股东,后因纠纷诉至法院。经一审、二审判决,法院明确以拍卖、变卖方式处置该企业名下的矿业权、房屋、设备等资产,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务,剩余部分按比例分配。判决生效后,普某某向陇川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执行法官深入调查后发现,这家企业因内部矛盾已停产两年,设备闲置,数十名工人待岗,上下游产业链受到严重影响。更棘手的是,企业持有的矿业权有效期到2027年8月,而矿业权评估拍卖通常需要一年以上。如果机械走拍卖程序,很可能矿权到期、资产归零——申请执行人拿不到钱,被执行人彻底失去希望,工人面临失业。
面对困局,执行法官没有简单启动拍卖,而是先后十多次组织双方沟通。法官向申请执行人讲清坚持拍卖可能“钱、股两空”的风险,引导其选择快速变现的和解路径;向被执行人说明停产的时间成本和复产的紧迫性,督促其主动寻求盘活方案。
在充分沟通基础上,法官提出了一个创新方案:以“股权转让”代替“司法拍卖”,由申请执行人将其持有的25%股权以合理价格转让给被执行人,由被执行人主导企业复产。经过多轮“背靠背”“面对面”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将25%股权以7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一次性付清转让款。款项到位后,案件执行完毕,企业随即恢复生产,沉睡两年的资产重新“活”了起来。
典型意义
三方共赢,资产盘活见实效通过。“股权转让代替拍卖”这一灵活处置方式,成功避免了强制拍卖导致资产贬损甚至归零的风险。盘活的资产包括矿业权(剩余开采期仅一年半)、厂房、机器设备等,估值超过340万元。企业复工复产当年即可实现稳定产能,预计年产值150余万元,重新成为地方税收来源。10余名在岗工人全部返岗,申请执行人70万元债权快速足额实现,被执行人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善意文明,创新执行路径。执行法官深入研判资产特性和程序风险,在法律框架内创造性提出“股权转让”替代方案。既尊重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又确保了矿业权经营的连续性和完整性,避免了因程序周期过长导致的资产灭失。这一做法是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注脚。
服务大局,提供示范样本。这起案件是陇川县法院“盘活沉睡资产 助推经济发展”专项行动的成果缩影。它有力证明:执行工作不是简单的“变卖资产”,而是可以通过因案施策、精准发力,将“负资产”转化为“活资本”,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该案为涉矿权、涉长期停产企业等同类执行案件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解题思路,也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司法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