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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巍山县法院以案释法 护航乡村土地流转
发布时间:2026-04-27  责任编辑:符晓

一笔看似划算的山地投资,背后竟藏着巨大的产权隐患。近日,大理州巍山县人民法院大仓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租用争议土地引发的合同纠纷,村民小组多人集体退还租金并赔偿损失,给所有农村土地投资者敲响警钟。

2024年底,怀揣创业梦想的种植户老张与某村郑某等九人签订了《租地协议》,以每年1万元的租金盘下约百亩山地,租期25年,用于发展魔芋、玉米产业。协议签订当日,老张爽快支付了首年租金,并迅速投入5万余元雇请挖机整理土地,准备大干一场。然而,开工不久,一纸法院通知让他的热火朝天戛然而止——这片土地竟牵涉两个村的权属争议,工程被迫中止。眼看投入的真金白银要“打水漂”,老张多次找郑某等人协商退款赔偿,对方却置若罔闻。无奈之下,老张只得将九人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协议并赔偿损失。

面对这起事实清晰但人情复杂的案件,调解员深知,一纸判决容易,但真正解开双方的心结、修复破损的社会关系,才是根本。

调解初期,被告村民们的抵触情绪很大。“我们也是为村里做好事,想给集体增加点收入,怎么还违法了?”委屈、不解,甚至有些愤怒,是他们的第一反应。

调解员没有急于求成,而是采取了“背对背”调解的策略。他先与几位在村中有威望的代表深入沟通,不谈对错,先听诉求。了解到他们的初衷确实包含公益性质后,调解员首先肯定了这份为公之心,随即话锋一转,用最朴实的语言解释了“好心为何会办坏事”:“集体的好心,不能建立在损害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权属不清的土地就像一件‘有主但说不清谁是主’的物件,我们擅自把它租出去,让投入了真金白银的租户蒙受损失,于法无据,于理有亏啊。”

紧接着,调解员又来到老张这边,一方面安抚他的情绪,另一方面也引导他理解村民们在法律知识上的局限性和最初的动机。关键的转折点,在于调解员将双方拉回同一张谈判桌时,引导他们共同面向“未来”寻找方案。他不再纠缠于“谁对谁错”的过去式问题,而是抛出核心问题:“事情已经发生,我们怎么做,才能把双方的损失都降到最低,给这件事一个最好的了结?”此举将双方的立场从对立拉向了协作。最终,在调解员主持下,双方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完成司法确认,九名被告当庭共同返还租金1万元,并赔偿老张部分前期投入3.59万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