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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云龙县漕涧镇:“五个三”工作法解锁基层治理“平安密码”
发布时间:2026-04-02  责任编辑:符晓

近年来,大理州云龙县漕涧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命案防控工作,探索总结出“五个三”工作法,构建起全方位、全周期、全覆盖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落实“三个责任” 拧紧治理“压力阀”

始终将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通过明晰权责边界,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落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的工作机制,每月召集专题会议研判形势,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实行“包案领导”负责制,既对分管领域的矛盾纠纷负责,又督促负责挂包村(社区)的调处工作。

落实村组的直接责任。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依托村组干部、网格员力量,全面排查发现各类矛盾纠纷,对辖区内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时间做好调处化解,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落实行业部门的具体责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矛盾纠纷”原则,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党组织的主导责任,针对婚恋纠纷、债务问题、林地纠纷等案件实行归口管理、专业调处,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抓实“三个环节” 构建化解“闭环链”

紧盯关键环节,构建全链条管理体系,全力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

抓实矛盾纠纷排查。建立“村民小组日排查、村(社区)周分析、镇级月研判”机制,组织镇村组干部、网格员开展“地毯式”摸排,同时利用上级交办、部门预警提示、群众反映、内部摸底等渠道广泛收集线索,确保隐患无遗漏。

抓实精准研判等级。将矛盾纠纷划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低风险由村(社区)综治中心和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处;中风险由包案领导召集属地村(社区)和行业部门开展调处;高风险由镇党委、政府牵头,统筹镇村力量开展调处化解,实现分级管理、精准施策。

抓实及时调处化解。严格落实矛盾纠纷“3日内交办、7天内首次调处”工作要求,制定“一案一策”工作台账,发挥好综治中心统筹协调、交办督办作用,打造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三向协同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形成闭环处置。

 

 

紧盯“三个重点” 消除风险“隐患点”

坚持靶向发力,聚焦关键要素,通过精准管控提升命案防控质效。

管好重点人。建立重点对象“一人一档一策”,明确监护人和包保人,落实专业化管控机制,定期走访、心理疏导、困难帮扶,严防脱管漏管。

管好重点事。高度关注婚姻家庭纠纷、情感纠纷、债务纠纷等易引发“民转刑”的突出矛盾,建立风险预警台账,对反复报警、长期未决的纠纷开展“回头看”和专项攻坚,坚决防止矛盾升级。

管好重点场所。加强对集镇夜市、娱乐场所、出租房屋等治安复杂区域的巡逻防控,常态化组织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

健全“三级网格” 激活基层“微细胞”

将网格作为基层治理的最小单元,通过建强队伍、细化网格,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健全镇级网格。由镇党委书记担任总网格长,统筹指挥全镇社会治理工作,依托镇级综治中心搭建一体化指挥调度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指令直达。

健全村级网格。由包村(社区)领导任指导员,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网格长,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的矛盾调处、法治宣传、治安巡防等具体工作。

健全小组网格。以村民小组为基础划分微网格1053个,选聘党员骨干、退伍军人、热心群众担任专兼职网格员,发挥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承担信息员、宣传员、调解员职责,确保“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能管事”。

 

 

夯实“三项基础” 绘就善治“同心圆”

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通过强化法治保障、治安防控和群众参与,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夯实法律宣传服务。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利用赶集日、广播、微信视频号等载体开展针对性普法,特别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法律咨询和援助。

夯实社会治安防控。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立体化防控体系,整合派出所民警、辅警、平安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常态化巡逻,推动村(社区)治保委与党群服务中心、警务室一体化建设,搭建起“线上+线下”基层治理数据平台。

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建立群防群治联络群、“网络警务室”,组建矛盾化解、平安宣传等专项团队,通过培训提升群众参与治理的能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