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锚定规范化 绘好新枫景 > 法治化解纷 > 正文
一场劳务纠纷的温情和解
发布时间:2026-02-11  责任编辑:符晓

当合作多年的伙伴因24万余元劳务费站上法庭两端时,法官该如何安放那份曾经的“兄弟情谊”?

一纸结算单背后十余年的合作

时间回溯至2018年。一支木工班组与被告签订《木工劳务协议》,约定为其承包的某项目提供木工劳务。在此后的施工与数次结算中,双方的管理人员乃至班组长本人都曾在结算文件上签字确认,过程清晰。截至2019年8月,经双方确认的应付劳务总价款已累计至204万余元。

根据2020年初的最终核算,在抵扣材料款、支借款及公司代垫费用后,被告仍拖欠24万余元。数年催讨未果,昔日的合作者最终在2025年站上了法庭的原、被告席。

庭审中,双方对核心事实与欠款数额有一定争议。真正的“温差”,存在于情绪的层面。

被告语气复杂,坦言经营中的周转困境:“周转困难是我的问题,不怪谁。可这么多年的兄弟起诉我……我心里确实不是滋味。”

原告语气中透着疲惫与不解,言语间,亦能捕捉到一丝对过往合作情分的惋惜:“我们一起干了十多年,我一直叫他大哥。工程早已完工,结算白纸黑字,迟迟不结清,就算我理解他的难处,但那些跟着我干活的兄弟,我又该怎么面对他们。”

 

 

在法律的框架里寻找“情”

承办法官敏锐地察觉到,这并非一起简单的欠款纠纷。在冰冷的账目往来之下,那些“好兄弟”的岁月,那些推心置腹的信任,同样是这个案件重要的“事实”。一份生硬的判决或许能界定金钱的归属,却可能彻底斩断双方重修旧好的可能,甚至埋下执行难的隐忧。

面对此情此景,承办法官决定从“情、理、法”三个维度入手进行调解。立足于“法”。法官围绕双方提交的证据,清晰梳理了债权债务关系,确认了欠款金额的计算依据,明确了被告依法应承担的付款责任,让双方对案件的法律走向有清晰预期。

贯之以“理”。法官指出,诚信履约是商业活动的基础,拖欠劳务报酬直接影响劳动者的生计与社会的稳定,被告确有不当之处。同时,引导原告理解市场经济下企业可能面临的资金压力。

融之于“情”。法官特意唤起了双方对多年合作情谊的记忆:“你们不仅仅是合同双方,更是曾经互称兄弟、并肩打拼的伙伴。多年的信任建立不易,因为一笔款项让兄弟情义和商业信誉同时受损,是否值得?”

法官的话语如和风细雨,慢慢融化了双方心中的坚冰。原告回想起被告昔日对其工作的支持与认可,被告也深感拖欠“兄弟”血汗钱于情于理皆有亏欠。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终于放下芥蒂,开始心平气和地协商。最终,双方互谅互让,就剩余款项的支付金额、期限及方式达成了一致,并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追求实质性化解矛盾的生动体现。

近年来,景洪市法院在办理涉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实质化解矛盾的工作导向,精准把握纠纷产生的深层根源,着力实现法律原则与“调解艺术”的有机统一、司法刚性与情理关怀的深度融合,既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也切实保障经营主体正常经营秩序,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源源不断的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