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合同诈骗案件中,运用刑事和解的方式促使犯罪嫌疑人积极筹措款项并退还,为20余名被害人追回涉案款项,成功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21年10月至2024年12月,犯罪嫌疑人罗某某与20余名被害人订立水泥、砖头、砂石等建材口头销售协议,在履行了部分交货义务后,拖欠未交付货物价值80余万元,侦查机关以罗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全面细致审查案件材料,并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理清了“症结”:双方矛盾源于罗某某收取货款后未全面履行交货义务,且未向多名被害人提供履约担保。

检察官认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除了要以事实说话,还要杜绝机械司法,主动站在当事人角度分析法理,用真诚释法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为此,检察官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对该案启动刑事和解程序,从法、理、情多个角度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双方理性看待案件,共同寻求合理解决方案,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当场对20余名被害人进行赔礼道歉,双方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签订刑事和解协议书,目前罗某某已对20余名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
民生无小事,司法有温度。侵财型经济犯罪直接关系人民群众“钱袋子”安全,也事关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与幸福感。勐海县检察院在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的同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刑事和解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持续转变工作理念,细心、真心、耐心开展监督,为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