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的积极推动下,一场持续7年、历经5次诉讼的家庭房产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当事人刘氏兄弟与母亲签订《房屋产权调解协议》,妥善处理了房产分割问题,使濒临破裂的亲情关系得以修复。
近日,两名当事人将一面印有“诚心诚意为民服务、尽心尽责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赠予办理该案的检察官团队。

刘某甲与刘某乙是亲兄弟,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合力建盖了3幢房屋,其中2幢登记在刘某甲名下、1幢登记在刘某乙名下。然而,平静的生活在父亲去世后被打破,母亲和两兄弟就房屋权属问题产生了激烈争议。
2018年,母亲率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对刘某甲赠与的2幢房屋无效。此案经过一审、二审,法院认为在案证据无法证明案涉房屋属于刘氏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最终驳回了母亲的诉讼请求。
2020年,母亲与刘某乙共同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登记在刘某甲名下的2幢房产。这起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法院认定该2幢房产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判决由母亲及两兄弟共同共有。刘某甲不服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受理案件后,迅速展开行动。检察官仔细查阅法院相关诉讼卷宗,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并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审查发现,案涉不动产虽登记在刘某甲名下,但实际建盖资金来源于家庭共同经营所得,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父亲去世后,遗产未进行分割,母亲及两兄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均未表示放弃继承,应视为接受继承,遗产属于各继承人共同共有。因此,法院判决案涉房产由母亲及两兄弟共有,并无不当之处。
然而,案件背后的问题远不止于此。母亲与两兄弟之间为何会历经7年5次诉讼,矛盾如此尖锐?为深挖根源,检察官决定开展实地走访。走访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自刘父去世后,家人之间就因房产问题争执不休、冲突不断。其间,他们多次寻求司法所调解,甚至向派出所报警。房屋用于酒店经营,双方僵持不下导致酒店停业,不仅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连住店客人也遭遇诸多不便。
检察官注意到,除案涉2幢房屋外,登记在刘某乙名下的第3幢房屋,同样属于家庭共同财产。若检察机关仅以不支持监督申请结案,双方极有可能就第3幢房屋再次产生新的诉讼,不仅将进一步激化矛盾、加重诉累,还可能导致亲情关系彻底破裂。
同时,检察官发现,双方矛盾其实是由家庭琐事逐步积累演化而成。刘母年迈,又因多年的家庭矛盾重病卧床;刘某甲小时候与父母分开生活,内心渴望亲情关爱,看到母亲病重,他很想尽尽孝道。由此可见,本案具备和解的基础。
考虑到当事人之间仍存有亲情纽带,且均有和解意愿,西双版纳州检察院从平等保护民事主体权益、修复亲情关系的角度出发,兼顾法律与情理,积极引导双方协商解决在案以及关联财产问题。
在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终于放下成见,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协商,最终签订《房屋产权调解协议》,将登记在刘氏兄弟名下的3幢房屋一并分割处理,对房屋产权、经营权、交接手续等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刘某甲也向检察机关撤回了监督申请。这场持续多年的家庭矛盾终于圆满解决。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彰显出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调解过程中,检察官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不仅解开了当事人对判决的疑惑,消除了他们内心的抵触情绪,还避免他们陷入后续的诉累困境,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升级,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