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宁蒗县公安局泸沽湖派出所立足生态警务职能,把生态环境法典法治宣讲搬进村组,让法律条文接地气,以法治力量守护好泸沽湖。
座谈研学法典,村规民约融入法典精神
在落水村座谈会现场,村干部、环湖商户代表、“生态哨兵”骨干围坐在一起,大家面对面交流,谈问题、提想法,气氛务实热烈。
泸沽湖派出所所长结合泸沽湖保护的真实案例,用当地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解读生态环境法典总则、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重点内容,围绕污水管控、垃圾处置、湖岸管护等内容,把法条转化为湖边生产生活的行为指引,把生态保护的法定责任讲细讲透。

针对过去村级治理多靠人情劝说、处置标准模糊的现实难题,参会人员共同研讨修订落水村村规民约事宜,将生态环境法典中的法律红线细化为村居可落地执行的自治条款,厘清“村规底线就是法律红线”。
同时,会上共同商议完善了商户污水集中收纳、环湖垃圾常态化清运、生态违法线索举报奖励等实操细则,鼓励“生态哨兵”、村民主动提供生态问题线索,凝聚全民护湖合力。
“我们祖祖辈辈就在泸沽湖边生活,这就是我们的家。”落水村村民深有感触,落水村拥有5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配合“生态哨兵”开展环湖分段巡护。
法治赋能自治,共治意识提质增效
法典融入村规民约,也悄悄改变着湖畔群众的思想观念。落水村工作人员缤玛永宗常年参与党员志愿活动,经常跟着队伍沿湖捡拾垃圾、清理岸滩杂物,对基层生态治理的变化感受真切。
“以前我们也经常开展环境整治,可当劝导制止一些不文明行为时,总感觉缺少法律支撑,工作开展起来底气不足。”缤玛永宗说道,如今有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法律支撑,搭配修订完善后的村规民约,村干部、“生态哨兵”开展巡查劝导,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村民自觉爱护家园的氛围越来越浓厚,面对游客出现的不文明行为,村组、警务人员开展劝导处置也更加规范。“治理工作做得越细,我们居住的环境、泸沽湖的景色就会越美。”缤玛永宗说。
全域普法延伸,码头宣教擦亮生态底色
村组内的宣讲座谈落下帷幕,民警的普法脚步没有停下。湖畔码头人头攒动,往来游客络绎不绝,民警随即把普法阵地转移到泸沽湖码头。
民警穿梭在游客中间,一边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一边结合湖边真实案例,讲解生态环境法典中水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向游客讲明乱扔垃圾、违规垂钓、损毁湖岸植被等行为带来的生态危害以及相应法律后果。面对游客提出的疑问,民警耐心答疑,倡导大家文明旅游,共同守护泸沽湖良好的自然生态。

对内依托“法典+村规”约束引导村民、环湖商户,对外面向八方游客做好现场普法引导。通过“一内一外”双向发力,泸沽湖派出所构建起“警务管控、村居自治、全民参与”的生态治理格局,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走出文本、落地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