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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携手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
发布时间:2026-06-02  责任编辑:符晓

“警察同志,我在路边发现一只鸟,长得像老鹰,但好像受伤了,飞不起来……”

近日,临沧市镇康县公安局军赛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的求助电话,表示在路边发现一只形态独特的幼鸟,眼神锐利但身体虚弱,扑腾几下翅膀却始终无法起飞。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这只小家伙体长约20厘米,身披灰褐色相间的羽毛,胸脯有纵纹,瞪着圆溜溜的橙黄色大眼睛。虽然尚属幼鸟,但喙部和利爪已显出猛禽的英气,模样既呆萌又带着几分威严。据群众反映,该只幼鸟系撞到街边的广告牌后落到路边。

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其带回派出所,并立即联系南捧河自然保护区。经保护区工作人员辨认,确认这只“萌禽”的真实身份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凤头鹰。

保护区工作人员介绍,凤头鹰是鹰科鹰属的中型猛禽。这只被救助的凤头鹰还处于亚成体阶段,推测是在学习飞行或觅食过程中撞伤而“落单”。

经专业检查,该只凤头鹰幼鸟无明显外伤。目前,这只凤头鹰已移交南捧河自然保护区带回进行专业喂养,待其具备独立野外生存能力后,将被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

如遇受伤、受困或落单的野生动物,特别是鹰、隼、猫头鹰等猛禽,它们往往具有攻击性,请勿盲目靠近、抓捕或自行喂养,以免被误伤或导致动物应激死亡。正确做法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保持距离进行看护,并及时拨打110报警或联系当地动物保护部门。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