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立足未检综合履职,落实“利剑护蕾·强基”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构建“事前精准调查核实、事中多机关协同会商、事后公开宣告送达、全程跟踪督办”的闭环工作链条,规范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制发与落实,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治理效果。

严把调查核实关口 确保做到精准监督
制发检察建议前,坚决摒弃“就案办案、简单发建议”的粗放监督模式,把深度调查核实作为前置必经程序,确保监督靶向准、事实清、依据足。一方面,坚持由个案到类案深挖社会风险点。州检察院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涉罪案件过程中,梳理35件同类案件,其中12件案件均暴露出相关经营主体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未经许可擅自改造经营场地私设包厢变相开展歌舞娱乐经营、组织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等多重违规情形,直接导致场所内寻衅滋事、性侵猥亵、故意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高发多发。另一方面,开展实地核查取证。针对排查发现的治理线索,采取现场走访、座谈询问等方式开展核查,同步对接文旅、市场监管、公安等行政职能部门,调取监管资料,固定相关证据,做到提出的每一项问题都有事实支撑、每一处隐患都有据可查。在此基础上,深挖问题根源,区分监管不严、履职缺位、机制缺失、普法薄弱等不同成因,厘清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公安部门职责边界,避免泛化监督,为后续会商研讨、起草检察建议打下坚实基础。
抓实事前协同会商 提升建议可操作性
未成年人保护属于跨领域系统工程,单靠检察监督难以根治顽疾。州检察院建立检察建议制发前多部门会商机制,变单向监督为双向沟通、协同共治。根据问题涉及领域,召集教育、公安、文旅、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单位参会研讨。会商会上,检察机关客观通报调查核实情况、披露典型案例、解读法律规定与法定职责;各参会单位结合自身职能,主动认领问题,客观陈述履职难点,交流整改思路。通过面对面沟通,消除认识分歧、厘清责任边界,凝聚保护共识。认真吸纳会商中的合理意见,反复打磨检察建议文书,删减空泛表述,细化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时限,让检察建议不自说自话,兼顾合法性与实操性,实现善意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相统一,从源头上减少“建议好看、落地困难”的问题。
推行公开宣告送达 增强检察建议刚性
改变以往单纯邮寄送达、私下送交的传统方式,对社会治理类重大涉未检察建议,积极开展公开宣告送达,以公开促落实、以透明强公信。规范宣告流程,设置案情背景介绍、宣读检察建议书、现场送达签收,以及被建议单位表态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点评、总结讲话等环节,邀请外部第三方全程见证监督。宣告现场,办案检察官结合查实的事实、典型案例开展释法说理,不仅点明存在什么问题,更阐释法律责任、整改必要性以及不落实监督要求的法律后果,引导被建议单位正视短板,从被动收文转向主动治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外部监督作用,借助第三方视角提出治理意见,放大监督效应,破除“重接收、轻整改”的惯性思维,提升检察建议的仪式感、公信力与监督刚性,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健全闭环督办机制 推动实现源头治理
检察建议送达不是监督终点,推动问题整改、健全长效机制才是目标。州检察院坚持全程跟踪、闭环管理,建立“制发—宣告送达—整改报送—回访核查—评估复盘—建章立制”全链条监督模式。安排专人跟进督办,定期对接被建议单位掌握整改进展;对进度滞后的及时提醒督促,防止拖延整改。收到书面整改回复后,适时开展实地回访复核,查阅整改材料、开展随机抽查,重点核查隐患是否消除、问题是否纠治,严防纸面整改、虚假整改。同时,督促被建议单位举一反三,开展同类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推动补齐制度短板,建立常态化排查、联合普法、线索移送等长效协同机制,推动治理从“一事一整改”转向常态化系统治理。
通过这套全流程工作机制,涉未成年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质效持续提升,推动化解一批涉未领域治理顽疾,督促相关单位补齐履职短板,辖区侵害未成年人风险得到有效压降,逐步构建“党委领导、检察主导、部门主责、社会协同、全域共治”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