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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以检察履职绘就民族团结同心圆
发布时间:2026-10-13  责任编辑:符晓

近年来,普洱市景谷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以法治担当守护边疆和谐稳定,推动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强化政治引领,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根基

院党组始终把民族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集中学习重点内容,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理念,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健全工作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坚持党建共建,与县委统战部等部门开展联合主题党日,搭建交流共建平台,凝聚民族团结创建合力。组织党员参观民族团结誓词碑及纪念馆,重温普洱民族团结光荣历史,接受民族团结教育,不断提升干警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深化调查研究,破解边疆民族地区检察工作实践难题

坚持检察理论研究与办案实践深度融合,把调查研究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抓手,围绕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开展实地调研。院领导带头下沉乡镇、村寨、挂钩联系点,深入少数民族聚居村组,走访人大代表、村组干部、各族群众,收集民族地区司法工作存在的堵点难点,把调研成果转化为破解难题、提升质效、赋能治理的工作举措。2024年以来,组织撰写调研文章26篇,7篇论文在市、省、全国性征文活动中获奖。参与撰写的《实质累犯的重释与展开》一文,在第三届滇池刑事法治论坛“环资犯罪的刑事治理”征文活动中荣获二等奖;《“四大检察”融入“乡土智慧”共铸中华民族共同体》一文,在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主办的第四届“敖包检会”征文活动中荣获专题优秀论文奖。

立足司法办案,以法治保障民族团结和谐发展

结合景谷县多民族聚居的地域实际,善用“乡土智慧”,把国家法律和民族地区本土实际、民俗民情相结合,坚持平等保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民族和睦贯穿办案全流程,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检察办案质效。在办理刑事案件、民事支持起诉等工作中,充分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对生活困难的各族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用心用情解决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各族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当好民族地区“护薪人”,站稳人民立场,以“检察+工会”“支持起诉+多元解纷”等方式,为200余名农民工讨回被欠薪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民族地区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深化检民融合,推动民族团结宣传有形有感有效

组织干警深入乡镇村寨、社区、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把民族政策、法律法规送到各族群众身边。用好汉语、民族语言开展“双语”普法,结合群众身边案例讲解法律知识,讲好民族团结故事,引导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4年以来,开展法治宣讲2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5.8万余人次。制作未成年人保护公益片《青芒》,荣获云南省“普法强基·我身边的法治故事”主题作品征集活动“一等奖”等6项奖项。积极参加各类主题鲜明的特色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激发全体检察人员携手争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维护者、倡导者、实践者,画好民族团结进步“同心圆”。充分把民族文化元素融入文化阵地建设,建设文化走廊、院史陈列室、荣誉室,营造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良好氛围。

聚焦生态检察,绘就民族团结绿色画卷

立足林业大县实际,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将生态检察履职深度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力守护各族群众共有生态家园。积极参与“利剑护林”专项行动,依托“林长+检察长+森林警长”协作机制,联动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常态化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运用检察建议、补植复绿等恢复性司法模式,切实维护各族群众共同生态利益。2024年以来,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141件151人。同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深耕河湖、林地生态保护,累计办理涉河湖案件13件,取缔违法排污取水点7处,整治水域1000余平方米,督促修复林地260余亩,追缴生态修复资金25万元,3件公益诉讼案件获评省、市级典型案例,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夯实各族群众共建共享的绿色生态根基。

加强队伍建设,锻造维护民族团结的检察铁军

重视民族干部培养使用,注重发现和选拔政治过硬、能力突出、有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优秀的民族干部。近年来,积极选派法律功底深厚、熟悉民族风俗习惯的检察官组成办案团队和法治宣讲团队,深入办案一线开展检察业务工作,切实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到案件办理中,确保党的方针政策、法律知识普及更加精准到位。检察官充分发挥自身通晓法律专业知识、民族语言文字、民族风俗习惯的优势开展检察工作,有力增进边疆民族地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理解与信任,架起民族团结进步的“连心桥”。

下一步,景谷县检察院将持续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把检察履职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紧密结合,不断创新工作载体,以检察蓝守护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为景谷边疆安定、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