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沧市耿马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找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的“检察元素”,在检察履职各环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坚持党建引领,压实民族团结政治责任
始终把民族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统筹推进,依托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平台,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找准“检察元素”,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深刻领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锻造懂民族习俗、通民族语言、善做群众工作的边疆检察队伍。

立足检察职能,以法治守护民族和睦稳定
始终抓实法治护航民族团结的检察担当,依托检察职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接待来访要热心、倾听诉求要细心、答复解释要用心、信访办理要公心办理各民族群众信访案件,妥善化解各民族群众矛盾纠纷,从源头防范涉民族领域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跨境犯罪,守牢边境安全;依托公益诉讼保护民族地区生态环境、非遗资源,持续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用心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助、支持起诉工作力度,及时纾解各民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公正司法保障各民族群众公平正义,夯实边疆民族法治根基。

做强“双语”普法,打通民族地区普法连心桥
推动检察履职与民族团结深度融合,立足检察实际,着重培育“双语”检察人才,常态化深入村寨、校园、边境一线开展“双语”普法,用边疆民族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宣讲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依托“法治副校长”开展专项普法工作,把法治课堂带进民族中小学;积极构建“专业化办案+双语普法+边疆社会化治理+民族团结进步”一体化工作模式,借力边疆、民族、检察特色工作品牌,用情守护各民族群众切身利益,讲好边疆民族团结检察故事,切实将检察履职转化为守护边境安宁、凝聚民族同心、服务基层民生的生动实践。

厚植文化根基,凝聚同心共建强大合力
始终持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阵地建设,依托检察文化墙、文化长廊,设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板块,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常态化组织民族团结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挂钩村寨开展联建共建,充分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用心用情为各族群众纾困解难,以检察温情凝聚民心,全力守护边境稳固、民族团结,为平安耿马、法治耿马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下一步,耿马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检察之力守护边境安宁、凝聚民族同心、服务基层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