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强化公诉能力建设,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评议组到普洱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普洱市两级院分管刑事检察领导、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全程观摩庭审、参与评议活动。
庭审观摩环节,普洱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公诉团队办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在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团队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托扎实的庭前准备工作,在庭审中围绕犯罪构成,通过法庭讯问固定核心犯罪事实,结合案件特点科学分组出示证据还原案件真相,精准阐释法律适用,深入剖析量刑情节,并结合案件事实开展了深刻的法庭教育,取得良好效果。

集中评议环节,省检察院第二评议组在普洱市检察院召开评议座谈会。全市刑事检察业务骨干结合听庭感受,深入发表心得体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立足各自专业背景与观察视角对公诉团队提出了客观中肯的意见建议。评议组成员从文书制作、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庭审应变等五方面对案件进行全面复盘和点评,并分享自身履职经验和心得,真正做到了以评促训。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公诉团队庭前准备充分,证据指控体系构建全面,出庭礼仪规范得体,临场应变沉稳得当,展现了良好的公诉团队形象。
活动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出庭就是抓关键”。着力强化公诉基本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能力水平。二要坚持以案代训,突出“实战是最好的练兵场”。通过聚焦庭审、直插一线,精准捕捉庭审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庭审—评议—改进”的高效闭环。三要坚持常抓不懈,加速跑好出庭评议“接力赛”。通过持续高位推动、完善长效评议机制、突出“示范引领”效应,常态化抓好普洱检察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工作。
下一步,普洱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第十六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全国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座谈会精神,不断提升普洱检察工作辨识度、贡献度和各族群众满意度,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充分发挥出庭支持公诉的“龙头”带动作用,提升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质量,为全省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作出普洱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