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出击,聚焦汽修行业危废处置乱象,依法办理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件,以检察履职拧紧生态环境“安全阀”。
“起・隐患” 一线走访发现监管漏洞
今年上半年,永胜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在日常履职排查中,与汽修经营户的一段对话,牵出了行业背后的危废处置风险。
“老板,你们店里的废机油平时怎么处理?”
“攒多了就有人上门收,有时候放几天,也说不清最后被谁收走了……”

看似不起眼的废机油,实则是生态环境的“隐形杀手”。废机油、废机油滤芯、沾染矿物油的机油壶等汽修废弃物,均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含有重金属、多环芳烃等持久性有毒物质,不易降解且具有致癌性。废机油中含有的重金属、硫磷氮化合物等有害化学物质,渗入土壤后会造成不可逆的污染;若进入水体会形成油膜阻隔水体溶氧,破坏水生生物栖息环境。
永胜县辖区内多个乡镇紧邻金沙江干支流,汽修危废若贮存不规范、去向不透明,极易通过雨水冲刷、土壤下渗进入水体,最终影响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承・核查” 全面取证固定违法事实
发现线索后,办案组立即上报丽江市人民检察院“益护・丽江”办案团队研判,随即启动摸排核实工作。办案组先后到永北、涛源、片角等地,对部分汽车修理厂、摩托车修理店进行实地走访。发现多数维修企业存在未设置专门防渗的危险废物专用贮存场所、未张贴识别标识、未建立管理台账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永胜县检察院分别对丽江市生态环境局永胜分局及相关属地人民政府进行立案调查。办案组通过调取数据、查阅台账、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发现全县483户机动车维修备案企业中,多数机动车维修企业仅申报废机油转移情况,未申报废机油滤芯、机油壶(桶)及流向,且废机油随意堆放,存在重大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同时,办案组走访了废品回收企业,发现废机油壶等被随意售卖,进一步印证了危废流向不明的问题。
“转・听证” 开门办案凝聚共治合力
为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凝聚治理共识,8月21日,永胜县检察院就该系列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丽江市生态环境局永胜分局及永北、仁和、涛源、片角四个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参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全面介绍了案件调查情况,逐一出示现场走访、部门调取、企业核实等多组证据,阐明生态环境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责与乡镇人民政府的属地管理职责,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释法说理。
参会行政机关围绕行业底数摸排难、经营户环保意识薄弱、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等现实难点逐一交流,提出整改思路;听证员结合案情进行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的处理意见,并建议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摸清行业底数、加强普法宣传,从源头规范汽修危废处置。
“合・建言” 精准监督推动标本兼治
结合调查事实与听证意见,永胜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单位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靶向提出整改要求。
针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其依法全面履行危废污染防治统一监管职责,加强汽修行业环保普法与业务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危废管理台账、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等制度,建立县域危险废物长效监管机制;针对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要求其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开展辖区汽修经营主体底数摸排与日常巡查,加强对个体经营户的宣传引导,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推动问题整改,形成上下联动的治理格局。
检察建议书强调,被建议单位应在收到建议书后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回复整改情况。检察机关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若仍未达到成效,将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一份检察建议,既是“督促令”,更是“集结号”。下一步,永胜县检察院将按下公益诉讼“跟进监督”的快进键,适时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确保每一滴废机油都“有家可归”,决不让检察建议成为“纸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