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漾濞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为漾濞县检察院副科级内设机构,现有公务员3名。主要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普通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本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

以“忠诚红”淬炼政治本色 锻造政法铁军的精神内核
“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多年刑事检察实践的千锤百炼,将第一检察部锻造成了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可靠的“检察尖兵”,他们始终将政治建设贯穿队伍建设全过程,深刻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理念。这份对党的事业赤胆忠诚的政治担当与专业素养,结出了丰硕的“荣誉果实”。
近年来,第一检察部多名干警荣获云南省“优秀公诉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大理州五一劳动奖章、大理州公诉业务标兵、全州职工技能大赛公诉业务状元、大理州“巾帼建功标兵”、大理州“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等殊荣,每一份荣誉背后,都浸透着部门干警对法治的坚定信仰和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更彰显着他们为集体荣誉添砖加瓦的责任担当,为漾濞县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多项国家级、省级荣誉奠定坚实基础。

以“检察蓝”践行初心使命 守护公平正义的法治之光
在法治漾濞建设中,以锐芒之态出击。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线,第一检察部始终勇挑重担、依法履职,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践行着检察初心与使命,用实际行动诠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承诺,成为法治社会中坚实的守护者。作为全院刑事办案的“主力军”,他们承担着半数以上的刑事案件办理,五年来共办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606件1042人,审查逮捕案件123件253人,各类监督案件100余件,成功攻坚多起上级督办、在省州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有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效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维护辖区社会安定有序,用沉甸甸的办案数据书写着检察责任担当。
在忠诚履行职责中,以“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办案。第一检察部办理的大多是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这些看似普通的“小案”,却关系着民生,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部门干警始终坚持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做到“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既严把案件质量关,又传递司法温度,以检察之力,切实守护民生民利。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以雷霆之势亮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第一检察部积极担当作为,挑起扫黑办日常事务及黑恶专案办理双重重担,近年来先后承办了多起辖区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持续夯实基层平安建设根基,守护群众安居乐业。自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攻坚办理全州首例重大涉黑涉恶督办案件,全体干警主动认领重任,挺膺担当作为,啃下省州交办的“硬骨头”,生动彰显新时代检察干警忠诚履职、敢于斗争的硬核担当。
在刑事执行检察中,以规范之绳丈量。刑事执行工作作为司法程序的“最后一公里”,其规范与否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信力。第一检察部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聚焦刑罚执行全流程监督,紧盯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等关键领域,以精准监督为维护刑罚公正执行、实现连续18年无监所安全事故发生的历史性突破,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
以“改革路”破解治理之困 彰显法治担当的基层智慧
面对危险驾驶案件逐年高发态势和治理困局,第一检察部主动探索求变,率先在全州开展醉驾综合治理改革试点工作,以改革破解治理难题。结合辖区司法办案实际,创造性地提出并全面打造实施“一条主线、两个融合、三种治理、五项标准”的“一二三五”工作法,积极构建多元治理新格局,全力打造以“拒危入心、拒危见行、拒危融治”为重点的“法润苍漾”工程,让醉驾者转变为普法者、志愿者、监督员,推动醉驾综合治理从末端惩治走向源头治理,通过惩罚与教育促使醉驾者从“不敢犯、不能犯”向“不想犯”转变,全面净化了社会风气,扭转了醉驾案件高发态势,为醉驾治理工作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作为经验在全国交流推广。

从打击犯罪到守护民生,从追求质效到传递温度,第一检察部始终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在刑事检察岗位上忠诚履职、锐意进取,用一个个精品案件、一项项创新举措、一份份荣誉奖章,诠释着新时代检察干警的初心和使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第一检察部将继续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奋力开创刑事检察工作新局面,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更大贡献,继续在苍洱大地上谱写司法为民的壮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