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杜鹃花”未成年人检察团队成立于2006年,团队命名既取“爱的喜悦”与“节制欲望”之花语,寄寓“教育、感化、挽救”的初心;更借“杜鹃啼血”之古意,立下“不信东风唤不回”的誓言。二十年深耕,他们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理念,用法治的温度融化冰封,用司法的光亮照亮迷途,让涉罪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蓝天。多年来,团队深耕细作、久久为功,先后斩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云南省妇女儿童一站式保护工作示范点”等荣誉称号。

秉持双向保护 筑牢未成年人司法守护防线
“杜鹃花”未检团队立足司法办案主责主业,总结提炼标准化、规范化办案流程,经过多年实践,形成了涉未成年人案件办案工作规范化细则,严格履行社会调查、心理辅导、“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构建起全方位、多维度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在办案中,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不断增强“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意识,正确把握惩治和保护的关系,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处,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情节较轻的犯罪依法从宽处理,通过联合社工团队开展社会调查、向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及家庭教育指导令、个案释法说理等方式,有效促进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社会教育和关怀,既彰显司法威严,也体现司法温度。

追溯犯罪根源 拓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边界
团队跳出“就案办案”的惯性思维,围绕社会关切问题确定工作方向,将“四大检察”互融互通,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社会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利益保护的难点问题,开展公益诉讼、民事支持起诉等案件办理。2024年,“杜鹃花”未检团队在全市首创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通过聘请在校学生担任公益诉讼观察员,发现涉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线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旅馆住宿行业整治、未成年人违规骑行共享单车等专项行动,进一步排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隐患。其中,办理的未成年人违规骑行共享单车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有效规范了共享电动自行车使用和管理秩序,该案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高质效案件。

创新普法形式 厚植青少年成长法治底色
团队主动创新普法工作思路,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聚焦校园欺凌、网络沉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社会热点问题,精准对接各校法治教育需求,推动普法工作从“单向灌输式”向“双向沉浸式、定制订单式”全面转型。采取“线上普法+线下体验”“聚焦重点+分类施策”“创新形式+检校共建”三维普法新模式,让法治宣传走出法庭、走进校园、走进全区青少年身边。团队联合曲靖市电视台打造校园欺凌主题网络直播课,原创《校园欺凌:一场没有胜利者的游戏》《重生之我在学校当学霸—法律与人生的选择》等特色普法课件,在全市中小学全面推广,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讲法律、以案释理、以例育人。2025年至2026年5月,团队累计开展未成年人专项普法宣讲25场次,覆盖幼儿园、小学、中学及职校师生2万余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000余份;线上法治直播课峰值观看人数超6万人次,弹幕互动、点赞量突破45万次,真正实现了法治宣传入眼、入耳、入心,让法治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

从案件中的字斟句酌,到孩子眼中的星辰大海,再到万家灯火的安宁祥和,“杜鹃花”未检团队用坚守证明,最好的守护是让法治不仅有力量,更有温度,让未成年人在未来的生活里向阳而行。未来,团队将继续以花之名,护芽成树,助树成林,让未成年人在法治的晴空下,向阳而行,奔赴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