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理州永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古梅树保护难题,久久为功,推动县域内古梅树焕发新生机,实现生态效益、文化效益与社会效益共赢。
“公益诉讼+协同治理”破解古树保护难题
永平县境内有唐、宋、元、明、清“五朝古梅”,花桥村的元梅树龄800余年,是云南仅存的三棵元梅之一,被誉为“天下第一奇梅”,是当地“梅文化”的重要载体。六年前,一则“永平惊现唐梅,其生存环境堪忧”的朋友圈消息,引起永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的关注。检察官迅速行动,通过实地勘察、走访当地居民以及咨询专业人士,基本确定反映情况真实。检察官同时发现,杉阳镇境内还有五棵古梅树都面临濒危、衰弱、盗卖等严峻生存考验。

随后,该院迅速启动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并向相关部门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建立古树“一树一档”信息,制作保护牌274块,对19棵“五朝古梅”、24棵城区单株古树,以及一个古树群(43株)安装视频监控,让每一棵古梅树都有自己的“身份证”。
针对古梅保护面临的人为破坏难根治、养护责任难厘清、生态修复难落实等问题,永平县检察院构建“三联动”机制高质效办案,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得到大力支持,迅速开展古树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围绕案件涉及的古梅树现状、保护需求、初步方案等方面,咨询林业部门专家意见,督促治理方案切实可行;与县林草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古梅树的保护动态;召开圆桌会议凝聚共识,厘清责任,并建立古梅树保护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推进古梅树保护与开发利用。
“司法修复+文化赋能”激活古梅生态价值
永平县检察院以普棚、花桥古树群落保护为起点,依托“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准确掌握古梅树等古树名木档案信息及受损线索,由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组织林业技术人员和梅友公社会员等专业人士,开展实地踏勘和综合评估。根据“五朝古梅”各自生长特性,制定“一树一方案”保护措施并逐步修改完善。同时,筹措资金35万余元,采取砌树池、包树箍、建护栏等方式加以保护,古梅树的生存环境逐渐得到改善。
为加强对周边群众的宣传教育,该院结合法治宣传周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古树名木文化和保护古梅树等古树名木的重要意义及相关防护措施,切实增强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助推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寻梅、赞梅、护梅的热潮,助力“古道万梅”项目及“天下第一古奇梅村·花桥”文旅品牌创建,让群众身边的古树名木“活”起来,丰富乡村旅游内涵。

“法治护航+产业振兴”深化融合发展
随着“天下第一古奇梅村·花桥”文旅品牌生态旅游村项目的启动,永平县检察院从古梅树本体保护向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延伸,齐抓共管、系统施治、长效共治,并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在开发、利用古树名木资源,发展乡村振兴产业的同时,切实做好保护管理工作,实现了从“个案纠偏”向“系统治理”的转变,推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与古树生存环境交织的难题,助力打造乡村振兴绿色发展引擎。
如今,永平古梅已吸引了中国梅花精神文化论坛、中国梅花学术研讨会、花桥乡村艺术季等活动和项目落地,花桥元梅带动了独立品牌创建,产出经济效益。在古梅树保护与乡村振兴的实践中,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古梅树保护,形成“政府主导、检察推动、社会参与”的协同共治新格局,凝聚起守护古梅树、助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常态化关注和守护以元梅为核心的“一树带一村”乡村振兴路径,检察履职终见公益“金果实”,让珍贵的自然遗产永驻人间,让美好的乡愁记忆永续传承,让坚守的文化自信永放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