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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漾濞县检察院:多元化解构建基层矛盾“终点站” 力促案结事了人和
发布时间:2026-06-04  责任编辑:符晓

近年来,大理州漾濞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多元化解减存量、源头治理控增量、普法预防防变量”三维发力,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司法实践,在矛盾风险化解与社会稳定维护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

多措并举筑牢解纷防线 多方发力释放治理效能

“风险评估+领导包案+综治驻点”织密化解网络。坚持能动履职,变“被动受理”为“主动排除”,建立案件风险分级评估机制,对2021年以来所办案件开展全方位、无死角风险隐患排查,按风险等级实行领导包案制,精准匹配化解措施,其中1件申诉案件被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典型案例。同时,构建“检融综治”矛盾纠纷化解格局,依托“两进三下”工作机制,派出检察骨干力量进驻县综治中心,将检察力量触角前移,针对排查出的存在矛盾纠纷风险案件,由院领导牵头对接综治中心,联合开展释法说理与教育稳控。

 

 

“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释放治理效能与司法温情。充分落实好员额检察官首办责任制,在检察办案全过程中树立化解矛盾意识,确保不新增矛盾,对符合刑事和解的案件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检察听证、行刑衔接、司法救助等“不起诉+N”方式促成刑事和解。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以“小案不小办、法理情相融”的办案理念,通过促推保险上门、做实检调对接、开展听证上门成功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关口前移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未病”先防撬动善治杠杆

“案件研判+靶向建议”抓实风险防范。对办理的涉矛盾风险案件开展深度分析研判,深挖案件背后的基层治理隐患,聚焦监管漏洞、制度缺陷等问题,精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内容涵盖命案防控、社会稳定、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内容。同时,建立检察建议跟踪回访机制,通过实地核查、听取汇报等方式,督促责任部门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产生,共推动行业部门建章立制8份,强化相关行业部门规范运行,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法律监督+基层网格”融入基层治理体系。依托“两进三下”工作优势,推动检察监督力量与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深度对接,建立9个检察官联系点,延伸法律监督与服务触角。通过网格员实时反馈基层矛盾线索,检察官提前介入疏导,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以“部门吹哨,检察报到”的方式,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2025年通过扎实开展“检润苍漾”工作,到全县9个乡镇开展主题法治宣讲活动25场次,在乡镇综治中心巡访调解矛盾2件,受理群众主动使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到检察院控告申诉2件次,妥善处置风险案件10件,构建起“检察引领、网格联动、多方参与”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打造“普法+”前哨阵地 全力筑牢“矛盾防火墙”

“普法+精准宣讲”提升群众法治意识。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组建由9名员额检察官组成的“检润苍漾”检察官宣讲团,结合邻里纠纷、征地拆迁、劳动权益、未成年人保护等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以模拟法庭、法律讲座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40场次,覆盖机关、乡村、学校、企业等重点领域;发放宣传资料,提升群众依法维权能力,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

“普法+阳光庭审”实现防患未然。结合近年高发、易发案件类型,将庭审现场搬至村镇,通过真实司法过程与针对性普法解读相结合,将“事后惩处”转变为“事前预防”,2023年以来,漾濞县检察院共开展阳光法庭15场次,在案件办理中融入普法,做实以案释法,实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漾濞县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持续优化工作机制,强化检察履职与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以更务实的举措全力守护社会平安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为漾濞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