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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精办护民生 宽严相济见温情——一件不起诉案件背后的法与情
发布时间:2026-05-20  责任编辑:符晓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年来,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一老一小”、困难妇女、困境劳动者等特殊群体,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常态化开展司法救助、矛盾实质性化解等工作,用心用情把检察温度送到群众心坎上。

近日,弥渡县检察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审慎办结一起盗窃废旧防撞轮胎案件,对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传递了司法温情。

一时糊涂:因差欠债务走上歧途

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是张三(化名)及其母亲、外公。几年前,为给张三罹患癌症的父亲治病,家中欠下沉重债务。张三父亲离世后,数十万元的债务压得一家人喘不过气。一次外出拉货时,三人看到公路堆放的废旧轮胎,听说废品回收站按斤回收,便动了歪心思。趁着夜色无人,他们剪开固定轮胎的钢绳,将数十个轮胎搬运上车卖到回收站,换来钱款用于偿还债务。次日盗窃行为被发现,经鉴定,被盗废旧轮胎价值1900余元。

案件很快由公安机关移送至弥渡县检察院审查,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本案盗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三人为何会一同走上犯罪道路?带着疑问,承办人展开了深入调查走访。

 

 

调查走访:查清案件背后的真实民情

承办检察官主动前往嫌疑人一家走访调查,查明了案件背后的民生困境:张三是家中唯一劳动力,其母身患疾病,外公年逾七旬,还有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全家唯一稳定收入来源就是张三打零工所得,生活确有困难。若简单对三人全部起诉定罪,家庭将失去经济来源,家中老人与孩子将面临生计无着,甚至可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导致家庭解体等问题。

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多次与三人沟通,耐心释法说理,三人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全额退赃退赔。

审慎考量: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为确保案件处理公开公正、于法有据,弥渡县检察院就本案拟不起诉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律师代表全程参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全面介绍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

参会各方经充分评议,一致认为三人系家庭成员且属初犯、偶犯,犯罪原因是为了偿还家庭债务,主观恶性较小,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数额较小并积极全额退赃退赔,犯罪行为因及时被发现未造成严重后果,犯罪行为符合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的法定适用条件,对检察机关兼顾法理情、用心办好民生小案的做法给予高度认可,同意拟不起诉意见。

检察温度:宽严相济彰显法治温情

“相对不起诉决定不等于其行为没有触犯法律,更不代表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宣告不起诉决定时,承办检察官对三人开展了严肃的法治教育,明确告知公共财产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困难都不能成为触碰法律红线的理由。同时,积极引导其通过合法务工、申请救助等正规途径改善生活,传递司法关怀。三人当场深刻悔过,表示一定会珍惜机会,遵纪守法,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承办检察官依据行刑反向衔接相关规定,向行政检察部门移送线索,扎实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防止不刑不罚。

下一步,弥渡县检察院将持续聚焦群众身边的“小案”,用好检察听证、相对不起诉等司法举措,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以“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