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叶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在建水县紫陶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公开开庭审理。本次庭审以“观摩庭”形式开展,设置庭审现场、警示教育、法治宣传三个环节,邀请了紫陶行业协会代表、紫陶工艺传承人、从业者等百余人到场旁听,共同守护传承千年的紫陶文化根脉。
庭审现场:精准指控,守护匠心传承
紫陶作为本地传承千年的艺术瑰宝,每一件作品都凝聚着匠人的心血与智慧,每一枚商标背后都是几代人的信誉积淀。然而,被告人叶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其生产的250余件紫陶制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价值达199万余元。
庭审现场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叶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并分组列举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完整还原了被告人用“偷梁换柱、以假论真”的手段,窃取他人品牌信誉的全过程。公诉人指控有力、说理深刻,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守护地方特色产业。最终,法庭采纳检察机关的意见,当庭作出有罪判决。

警示教育:以案为鉴,敬畏匠心精神
公诉人结合案情开展警示教育,紧扣紫陶行业特点,直击从业者心灵:“紫陶之所以能传承千年,靠的是数代匠人对泥料、工艺和艺术的极致追求。商标背后,是品质的保证和文化的积淀。被告人通过模仿笔迹、盖假印章这种拙劣的手段,将凝结着文化的艺术品变成了粗制滥造的假冒商品,这是对本地文化名片的一种践踏,最终换来的不是财富,而是冰冷的手铐。”

法治宣传:延伸触角,共护文化根脉
庭审结束后,建水县检察院联合建水县人民法院在现场设立了“守护千年紫陶”专题法治宣传点,向旁听人员发放了宣传手册,并结合紫陶产业特点,就如何规范使用商标、如何防范侵权风险、遭遇侵权如何维权等问题释疑解惑。

“紫陶不仅是一件商品,更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这座城市的文化名片。”承办检察官在现场表示,“我们办理的不仅是一个案件,更是要向社会传递一个信号:法治是文化传承最坚实的保障。检察机关既要当好‘护牌人’,更要当好‘守艺人’,用法治力量为千年紫陶护航。”旁听席上,紫陶工艺传承人们神情凝重,一位从事紫陶制作三十余年的老师傅动情地说:“我们这一辈子,就守着这一捧泥、一把壶。今天看到有人因为假冒商标被判刑,心里既解气又沉重。检察机关这一课,给所有从业者敲响了警钟——守住诚信,就是守住紫陶的魂。”
紫陶无言,法治有声。下一步,建水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以更有力的检察担当守护千年紫陶,让法治力量与文化传承同频共振,为地方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