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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建议 助特困户摆脱“被结婚”
发布时间:2026-03-20  责任编辑:汪雨春

近日,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化解一起因身份被冒用导致的行政争议案件,通过强化检察履职,帮助身患残疾的小敏(化名)撤销了错误的婚姻登记,使其特困户补贴申请顺利通过审核,用实际行动传递了司法温情。

身份遭冒用 她在申请补贴时被拒

2025年,身患残疾的小敏在向民政部门申请特困户补贴时发现,原本未婚的她,因婚姻登记信息显示为“已婚”,被认定为不符合申领条件。

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障体系认定日趋精准化、规范化,婚姻状况成为相关认定中的关键核查项。登记信息显示的“已婚”状态,也变成了其享受应有保障的“拦路虎”——这也意味着,小敏可能因“已婚”且“配偶”健在,被认定为有法定扶养人,从而不符合申领条件。但现实是,并未结过婚的小敏系视力一级残疾,其父母均为农民。随着其父母年事渐高,家庭压力越来越大。

为此,小敏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其婚姻登记,法院以超过法定诉讼期限为由驳回了起诉。因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该登记行为早已超过5年最长起诉期限。

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加强对妇女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思茅区检察院依托思茅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调联动框架协作机制对该案启动行政检察监督。

法检联动 破解“被结婚”困局

经调查核实发现,2004年4月,同村的张某因未达法定结婚年龄,冒用小敏的户籍信息与李某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这也造成小敏在21年间一直处于“已婚”状态。

为化解这起行政争议,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案件处理公平公正,2025年12月16日,思茅区检察院就该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人民法院、民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列席听证。

经充分讨论,听证员一致认为,案涉虚假婚姻登记行为破坏婚姻登记管理秩序,侵害了小敏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应依法开展监督,督促民政部门撤销错误婚姻登记。

结合该案情况,思茅区检察院、思茅区人民法院向民政部门制发并送达联合建议书,督促其纠正不当婚姻登记行为,依法撤销案涉错误婚姻登记,并对小敏的特困户补贴申请重新审核。

“近来身体好吗?补贴申请现在有没有通过审核?生活上还有哪些难处?”由于小敏身患残疾、行动不便,在送达联合建议书后,检察机关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回访。

据小敏父母介绍,经多方共同努力,民政部门采纳了建议,错误的婚姻登记已被依法撤销,目前小敏的特困户申请已经通过审核,他们“最头疼”的事终于得到解决。

据了解,被建议单位全面采纳法检联合建议书,并依据《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将冒用小敏身份的张某纳入严重失信人员名单。

(来源:云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