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以“融合力”激活“履职力”。红河州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定位,紧扣基层治理核心需求,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将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办案效能、服务效能,破解“两张皮”难题,推动党建与“四大检察”同频共振、深度融合,用实干担当守护基层公平正义、护航群众幸福生活。

党建铸基,筑牢融合“桥头堡”
以强支部、优队伍为抓手,深耕组织建设“责任田”,推行“支部建在部门上、党小组嵌在办案队”工作机制,每个办案小组都有党员带头攻坚,扎实落实“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党支部书记既抓党建又抓业务,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构建起“党组统筹、支部落实、党员带头”的闭环责任体系。打造“政治学习+业务研讨”模式,以党建赋能岗位练兵,让每一名党员干警都成为冲锋在前的履职先锋,为党建与检务融合发展筑牢坚实组织根基。
融情履职,激活为民“新动能”
坚持党建引领、党员带头,把先锋模范作用融入检察履职各环节,以党员担当扛起检察使命,聚焦群众需求、破解民生难题,让党建引领下的检察履职更有温度、更具实效。
“党建+公益诉讼”,守护基层“烟火气”。聚焦耕地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态治理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检察担当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脚下的绿水青山,让民生福祉更有质感。针对药品违法犯罪案件多发、频发等药品行业的监管漏洞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以司法之力守护绿美个旧发展,起诉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012万余元,督促企业缴纳2000余万元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2.6万吨。规范预制菜和社区团购领域食品安全问题,通过起诉要求被告人承担惩罚性赔偿金126.9万元,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动将闲置荒废的3120平方米校园改造为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实现了“从资产闲置到教育复用”的价值跃升。督促整治架空线缆影响交通通行、古树名木倒塌、窨井盖破损缺失等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党建+未检工作”,筑牢“护苗”防护网。组建“梯田春苗”党员办案团队,推行“未检+N”一体化履职模式,联动教育、民政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多元综合救助,救助未成年人14人次,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追索赔偿款8万元,申请司法救助3人次,开展心理疏导14人次。积极融入家庭保护,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令各17份,联合社会组织开展联合家庭教育指导10余次;邀请未成年人保护职能单位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展家长夜校3场次,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镇(街道)33场次。

“党建+数字检察”,激活监督新动能。党员带头攻关、主动破题、迎难而上,聚焦基层监督痛点难点,研发大数据监督模型,以科技赋能检察监督,让公平正义提速增效、触手可及。运用经济类存疑不捕案件撤案监督模型及企业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监督模型筛查出企业刑事“挂案”线索3条,经审查后及时启动经济犯罪监督撤案程序,其中王某涉嫌合同诈骗撤案监督案被红河州人民检察院采纳为典型案例。刑事执行检察依托大数据监督模型,结合社区矫正对象不假外出、无证驾车大数据监督信息查询、数据共享、定期通报协作机制,形成以社区矫正机构主抓、多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的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模式。
“党建+基层治理”,当好群众“贴心人”。党员干部化身矛盾化解调解员、法治宣传宣传员,把检察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让司法温度直达人心。帮助204名劳动者追回欠薪76万余元,入选省级“检护民生”典型案例;强化矛盾实质性化解,为5名困难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一案例入选省级“反向审视”典型案例;聚焦辖区内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污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一案例入选省级“和美乡村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品牌赋能,凝聚队伍“向心力”
深耕党建品牌培育,持续做实“检心向党 司法为民”特色党建品牌,以“党建红”领航“检察蓝”,充分发挥党建品牌辐射带动作用,切实把党建品牌优势转化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培育党员办案标兵、融合先锋等先进典型,持续在担当实干上“求实效”。1篇论文获国家级荣誉,18件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州检察院典型案例和优秀经验做法。
积极组织干警参与业务竞赛,1人获红河州检察机关“行政业务能手”称号,2人获红河州检察机关“刑事业务标兵”称号,3人获“刑事业务能手”称号。依托红色资源,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到麻栗坡烈士陵园、老山作战纪念馆、个旧市博物馆、个旧市文化馆开展党性教育,厚植党建文化底蕴,让党员干警在实干中践行初心、在融合中锤炼本领,凝聚起检察履职的强大合力。

以党建为魂,铸检察忠诚;以检务为要,践为民初心;以融合为径,显实干担当。个旧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破除壁垒、深耕细作,用“党建红”引领“检察蓝”,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回应群众期盼,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注入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