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云南省法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昆明市召开。省委书记王宁作出批示。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杨万明,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大鹏出席并讲话。

王宁在批示中指出,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全省各级法学会锐意进取、履职尽责,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法治云南作出了积极贡献。新征程上,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紧扣为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这一主题,筑牢法治之基,汇聚法治力量,扎实做好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奋力开创云南法学会事业新局面。

会议指出,近年来,云南省法学会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深化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培养法治人才、开展法律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十五五”时期,云南正处于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八年大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云南发展新局面的关键时期,希望云南省法学会坚持党的领导,在强化思想引领上再攀新高度;聚焦中心大局,在服务云南发展上展现新作为;践行法治为民,在回应群众关切上取得新成效;繁荣法学研究,在推动学术创新上实现新突破;加强自身建设,在提升履职能力上呈现新面貌。
会议强调,今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规划纲要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云南法学研究作为法治建设的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也有了新的使命任务。云南省法学会要筑牢政治根基,精准把握法学研究的正确方向;聚焦主责主业,严格履行章程赋予的学术职责;立足云南特色,打造边疆法学研究自主品牌;强化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质学术委员会队伍;立足云南服务全国、面向周边,以创新型法治智库为引领,以学术创新回应时代之问、以法治智慧破解实践难题,奋力开创云南省法学研究工作新局面。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省法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和领导机构。张太原当选省法学会第八届理事会会长。
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俊杰,省高院院长张宏伟,省检察院检察长张相军出席开幕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