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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普法暖人心——昆明中院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活动
发布时间:2026-03-16  责任编辑:符晓

3月13日,2026年云南省“3·15放心消费嘉年华”公益活动暨“放心消费在昆明”行动启动仪式举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走进活动现场,设立法律咨询台,与市民面对面交流,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面对面”答疑 把法律讲到群众心坎上

“法官,我女儿在健身房办了卡,钱交了,店关了,这钱是不是打水漂了?”年过六旬的王阿姨挤到咨询台前,语气里透着无助。民二庭法官仔细询问情况后,递上一份预付式消费维权指南:“阿姨,您别急。商家跑路属于违约,合同和付款凭证只要还在,就可以起诉维权。如果涉及恶意欺诈,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公安也会介入。”王阿姨掏出老花镜,一字一句看完,连连点头:“原来法律是站在我们这边的,这下我踏实了。”

这样的情形,一上午出现了好多次。昆明中院的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中的真实案例,围绕网购纠纷、预付卡陷阱、二手车交易、医美安全等群众关心的问题,把法律条文转化成老百姓听得懂的“家常话”。一位年轻姑娘咨询直播间买到假货的维权途径后,当场扫码关注“昆明中院”微信公众号:“以后有问题在线上就能学,不用再等一年一次的活动了。”

  

从“事后维权”到“事前防范” 普法传递司法温度

咨询台一侧,展板上的案例讲解吸引了不少人驻足。法官指着一起二手车调表案剖析:“合同里写着‘公里数不能为准’,这种‘霸王条款’法律上无效!大家签合同一定要擦亮眼。”市民小李边听边记,转头对同伴感慨:“今天这趟真没白来,不然以后买车准踩坑。”

普法不止于答疑,更在于引导。法官们主动走进周边商户,发放普法手册,讲解诚信经营的法律底线。一家电器店老板翻阅后坦言:“以前觉得只要不骗人就行,今天才明白,格式条款必须公平合理,法律对经营者的要求比我想象的细得多。”

司法为民不止步 让法治成为消费信心的底色

2025年,昆明法院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一万余件。数据的背后是对每一份合同的认真审查,对每一次庭审的认真对待。而走出法庭、走进社区、走到群众中间的普法,则是司法为民的另一面——不仅要定分止争,更要让群众懂得如何避免纠纷、如何理性维权。

  

“以前总觉得打官司是件遥远又麻烦的事,今天和法官面对面聊完,才知道法律其实一直在我们身边。”市民张女士的感慨,道出了许多人的心声。春光里,昆明中院法官的身影融入人群,司法守护消费安全的承诺,正随着这场活动,走进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