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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火塘到法庭!红河州元阳县法院“双语”司法浇灌民族团结之花
发布时间:2026-10-08  责任编辑:符晓

红河州元阳县地处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核心区,聚居着哈尼族、彝族、汉族、傣族、苗族、瑶族、壮族7个民族,少数民族常住人口占比近九成。近年来,元阳县人民法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多民族聚居地域特点,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度融入审判执行、司法服务与基层治理全过程,以精准司法守护千年哈尼梯田,厚植民族团结根基。2025年,该院获评“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元阳县法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围绕立足司法职能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助推民族融合发展等主题深化研讨,引导全体干警深刻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要义,自觉将民族团结理念贯穿司法办案全流程,为创建工作筑牢思想根基。

该院各类案件中,70%案件涉及少数民族当事人。针对地域司法特点,法院组建年轻化、专业化、民族化“双语”办案团队,配齐哈尼族、彝族、傣族等多民族办案干警。“群众对法律认知有限,听不懂、看不懂,就难以信任司法。”哈尼族法官吴仙常说道。用民族语言开展司法服务、拉近干群距离,已成为该院化解基层矛盾、赢得群众信任的重要抓手。

  

作为辖区少数民族聚居重点乡镇法庭,黄草岭法庭辖区少数民族人口占比超90%,“双语”接待、“双语”调解、“双语”开庭、“双语”宣判已成为常态化工作,被群众亲切誉为“双语法庭”。为规范“双语”司法服务,法院编撰《办案常用哈尼、彝、傣——汉双语手册》,梳理收录185句审判执行高频用语,为干警履职提供专业指引。小新街法庭传承“马背法庭”精神,坚持调解优先,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以柔性司法护航民族团结和谐。

  

该院深耕“阳光天平·追青逐绿”环境资源审判品牌,在哈尼梯田生态保护相关案件中,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实地勘查,结合少数民族传统习俗与乡土情理化解矛盾、定分止争,既妥善处置纠纷,又严守千年梯田生态底线。同时,创新推行“1+1+1+1+N”纠纷联合调处模式,建立“法官+林长+河长+沟长”生态司法前置服务机制。副院长带头扎根基层、走村入户,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以“双语”司法服务下沉村寨院落、田间地头,切实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该院深耕民俗普法新路径,以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推动法治宣传与民俗文化深度融合。在南沙镇那里傣陶民俗村,法官为新婚群众送上民法典普法礼包,将民俗祝福与法治宣讲有机结合;在黄茅岭乡,干警与群众围坐火塘,用乡土家常话解读法律条文、讲解典型案例,把晦涩的法律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生活道理,打通司法普法“最后一公里”。

  

元阳县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表示:“元阳县法院将持续巩固拓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丰富‘红色天平·元法善治’党建品牌内涵,将‘四个与共’理念融入案件审理、纠纷调解全过程,以公正司法护航边疆稳定、民族团结、乡村振兴。”

法治润梯田,团结谱新篇。元阳县法院将始终坚守主线、深耕主业,持续下沉司法力量、创新服务模式、做实普法惠民,让民族团结之花在千年哈尼梯田常开长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