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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中院认真学习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6-09-29  责任编辑:符晓

9月28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玉溪市第七次党代会是在推动全市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大会擘画了今后五年玉溪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发出了改革创新、真抓实干的动员令,为新时代玉溪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一是要强化理论武装,把准司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把学习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通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司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笃定前行。二是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市委各项工作安排。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坚决服从新一届市委领导班子全面领导,主动对标市委各项工作安排,做到市委有安排、法院有行动、落实见成效。三是要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使命。要依法妥善审理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类案件,强力推进“盘活沉睡资产 助推经济发展”专项行动。在市委领导下,积极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促推矛盾纠纷实现多元化解。四是要聚力审判管理,全力争创全省一流法院。要巩固拓展滇中地区法院审判执行排头兵创建成果,全力以赴争创“审判质效领先、司法服务高效、队伍素质过硬”的全省一流法院,为中国式现代化玉溪实践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五是要从严管党治院,锻造过硬法院队伍。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着力打造过硬玉溪法院铁军,以严格公正司法更好地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