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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宁洱县法院着力提升“五种能力” 以司法之力践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发布时间:2026-09-09  责任编辑:符晓

2026年5月8日至12日,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在京举行,会议提出打造一支高素质政法队伍,需着力提升政治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专业能力、科技应用能力的具体要求,促推更好提升应对突发情况、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水平,更好以严格公正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宁洱县人民法院围绕“五种能力”建设,立足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政法队伍,以过硬本领扛起时代使命。

深学笃行,始终把准“法院姓党”的根本方向

宁洱县法院始终牢记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把请示报告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关键时刻能不能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能不能豁得出去作为检验忠诚的具体标准,坚持“走前列、作示范”,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回溯源流,深刻领悟“司法为民”的初心本质

宁洱县法院以入驻县综治中心为重要契机,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大治理格局,深度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组建“法官+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复合型调解团队,用好“云综治”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数据互通和业务双向对接,通过常态化开展先行调解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既高效解决了问题,又切实减轻了群众的诉累,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2026年上半年全院受理民商事一审案件962件,同比下降2.14%。这个数据的“降”,恰恰是全院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所追求的“进”。这不仅反映出诉源治理的成效,更体现了司法工作从被动应对纠纷向主动预防化解矛盾的转变。

精耕细作,准确把握“审判责任田”的实践内涵

宁洱县作为云南省首个入选的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县,宁洱县法院始终坚持“生态司法+林业碳汇”,率先推广“碳汇认购”等替代性、恢复性措施,推动生态修复从传统“补种复绿”向“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全面赔偿”升级。碳汇资金统筹用于补植复绿、发展林下经济等,既让破坏者付出应有代价,也让修复更加科学精准,更让生态价值通过市场机制转化为老百姓的收益,走出了一条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共赢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宁洱县法院被确定为负责审理普洱市诉讼标的额1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以我为主、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保护,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对侵权事实清楚、索赔额较小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图片类著作权侵权纠纷,发挥调解组织作用,做到能调尽调,调成即赔,推动纠纷实质化解;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批量案件,依托首案示范效应,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审理周期,实现简单案件的快速审结;对权利人请求惩罚性赔偿的案件,能够确定侵权人故意实施侵权且侵权行为严重的,启动刑民交叉程序,加大惩处力度,有力打击侵权主体,以实际行动为辖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了司法保护屏障。

淬炼队伍,培育德才兼备的“新时代耕作者”

宁洱县法院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着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铁军。实施“审判业务带头人”培养计划,从各业务条线选拔一批业务骨干,由资深法官进行“一对一”带教,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理,加快成长为专家型审判人才。建立青年干警“一线墩苗”机制,新招录干警原则上先到基层法庭和信访窗口锻炼一定年限,在面对面接触群众中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通过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剖析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谈心谈话、发送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干警担当作为、争先创优。

科技赋能,用“智慧农业”浇灌“审判责任田”

宁洱县法院持续深化“一张网”的深度应用,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常态化做好“数助便民、数助审判、数助监督”工作。在“数助便民”方面,优化在线诉讼服务平台,逐渐让群众打官司“一次都不用跑”成为常态;在“数助审判”方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辅助法官进行繁简推送、类案检索和裁判生成;在“数助监督”方面,通过对数据分析,精准识别审判管理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实现对审判权运行的动态化、精准化监督,为案件质量的持续提升赋能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