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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做实执行“后半篇文章” 重焕螳螂川清流
发布时间:2026-09-02  责任编辑:符晓

近期,昆明市西山区螳螂川支流3项生态修复民生工程全部竣工验收。河道告别昔日浊流,重现水清岸绿。这一可喜转变,源于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八百余万元资金“落袋” 生态赔偿款执行到位

螳螂川全长252公里,作为金沙江支流、滇池唯一出水口,其水质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明代文学家杨慎曾留下“螳螂川水青如苔,曹溪寺花红满台”的赞叹。然而,这样一个水碧流清、风景如画的地方,却有企业走上了牺牲生态换发展的歪路。

昆明某纸业公司为降低成本,在螳螂川河道埋设暗管偷排生产废水,污染河道水质。西山区法院经审理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责令该公司及相关股东共同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1081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后,西山区法院快速厘清复杂资产权属,通过拍卖被执行股东名下房产、公司设备,积极督促履行等方式,共执行到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870万元,按照生效判决支付至昆明市环境公益诉讼救济专项资金账户,专款用于生态环境修复。

做实“后半篇文章” 让每一分赔偿滋养螳螂川清流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管理使用直接关系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目的的实现,是环境修复、公共利益维护的“最后一公里”,也是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执行环节的重要内容。为实现生态赔偿金的精准投放,西山区法院联合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多次召开座谈会,研商资金使用方向,最终确定以“异地修复”的方式,将赔偿金用于螳螂川流域治理。

经过多方踏勘、反复论证,确定将执行到位的生态损害赔偿金用于螳螂川农村污水收集工程、永胜河截污及水环境综合治理3个民生环境工程。

  

在投放资金的同时,西山区法院紧扣项目建设开展全生命周期的穿透式监管,多次协同相关部门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和建设实效。

截至2026年6月18日,上述民生工程项目全部验收完毕。

漫步螳螂川,水亮映云影,风含水草息,曾经污水横流的景象已不复存在。变化的背后,是司法守护“湖滨春城 山水花都”的生动缩影。

  

司法为刃,守护青绿。下一步,西山区法院将继续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环境,交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司法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