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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法院:聚法治之力,护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6-07-24  责任编辑:符晓

在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1937公顷的广袤山林间,留存着国内面积最大、结构最完整的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西黑冠长臂猿、林麝等珍稀物种在此繁衍生息。近年来,楚雄州楚雄市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构建“司法惩戒—生态修复—源头防控”闭环治理模式,用法治力量守护这片绿水青山。2021年至今,全院共审结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案件87起,以公正判决形成有力震慑。

全域布局,筑牢生态司法根基

楚雄市法院从制度搭建、跨域联动、实体点位三方面同步推进,打破部门壁垒,延伸司法触角。“1个保护基地+3个巡回审判点+1个法律服务点”立体架构落地于哀牢山、紫溪山、龙川江、西山公园等重点生态区域,建立“庭室挂点”机制,把办案、服务责任压实到每个点位。

同时,法院主动对接林草、水务等部门及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属地乡镇,建立联席会议、联合巡查、案件会商等协作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高效衔接。一张全域覆盖、功能完善的生态司法保护网络正逐步织密。

立足审判,以法治利剑护绿

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依法严惩乱砍滥伐、违规占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行为。2021年至今,共审结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案件87起,以公正判决形成有效震慑。

  

在处理林权、土地等涉生态纠纷时,法官走出办公室、走进山林田间,把庭审“搬”到矛盾一线,实地厘清案情、现场释法说理。同时积极履行行政审判与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鲜活的法治课堂。

修复为重,探索闭环治理模式

积极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严格遵循“谁破坏、谁修复、谁担责”原则,在案件中灵活运用补种复绿、护林护鸟、生态赔偿等多元责任承担方式,力求实现惩治违法、赔偿损失、修复生态“一判三赢”。

  

案件办结后,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回访核查与联合验收,确保修复举措落地生根。不少涉案当事人从“毁绿者”转变为“护绿人”,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普法浸润,凝聚全民护绿共识

坚持把法庭“搬”到乡镇村落、山林田埂,在案发地巡回开庭,庭审后就地开设“绿色法治课堂”,结合本地绿孔雀、古山茶花、野生菌类等特色物种解读法律法规,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在重要节日节点,干警走进社区、校园、广场开展宣传,现场解答群众关于林木采伐、噪声污染、水资源保护等疑问。线上依托新媒体推送典型案例与法律知识,扩大宣传覆盖面。2021年以来,线上平台共发布、转载普法宣传信息111条。

一系列司法举措落地见效:楚雄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森林覆盖率达75.62%,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获评“中国天然氧吧”,龙川江流域水质全面达标,哀牢山区域野生动植物种群持续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