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红河州弥勒市人民法院朋普人民法庭以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法庭为目标,立足辖区少数民族高占比、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实际,持续擦亮“荷韵枫桥 同心莲和”特色品牌,严格落实每月20日定点赴偏远山区乡镇巡回办案工作机制,将调解服务、普法宣传、司法确认送到群众“家门口”,依托员额法官、书记员、调解员、人民陪审员构建的多“员”共治体系,用柔性司法化解批量矛盾,绘就民族地区基层善治新图景。

7月20日,法庭干警联合镇村干部、调解员集中到人民法院工作综合服务站(巡检司站点),集中攻坚59件农户土地租赁合同群体性纠纷。
此次系列纠纷源于当地农户集中流转土地交由企业规模化种植经营,受市场经营周转压力影响,涉事企业拖欠农户两年土地租金。农户多次上门讨要租金未果,群体性矛盾风险持续攀升。如若简单通过判决方式处置,不仅农户回款周期大幅拉长,企业也会因涉诉失信、诉讼压力加剧导致资金链断裂,既损害农户切身收益,也不利于当地特色农业产业稳定发展,极易激化各族群众对立情绪。
为实现矛盾源头化解、各方利益兼顾,朋普法庭充分发挥多“员”共治化解合力,第一时间启动“法庭+乡镇综治+村(社区)干部”多元联动解纷模式,传承“马背法庭”巡回办案优良传统,推行实地调处、现场司法确认一体化便民服务。正式调解前,办案干警联合村组干部逐户走访摸排,精准核实每户流转土地面积、约定租金标准、群众核心诉求;同步对接涉案企业负责人,逐条宣讲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拖欠租金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巧用“五情调解法”融合法理、情理,双向疏导农户与企业的对立情绪,平衡群众增收刚需与企业纾困发展现实需求。

调解现场,法官同步开展涉农普法宣讲,结合涉农土地流转典型案例,细致解读合同履约义务、司法确认法律效力等关键内容,打消群众“调解协议难以兑现”的后顾之忧,引导农业经营主体主动扛起涉农经营责任。经过多轮协商沟通,59件土地租赁纠纷全部达成一致调解方案,双方当场申请司法确认,借助法律强制效力保障农户租金足额兑付,同时为涉事企业保留经营缓冲空间,真正实现护农、兴企双向共赢。
“每月20号法官准时下乡,不用开庭、不用花钱,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烦心事,司法确认在手,我们心里无比踏实!”现场各族农户纷纷为定点巡回便民司法举措点赞。本次批量调解从清晨持续至晚间七点才全部办结,送走最后一批群众后,干警们来不及休整就餐便踏上返程,乡间晚霞映照下的归途,正是朋普法庭深耕民族地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法庭、践行“同心莲和”共治理念的生动写照。

下一步,朋普法庭将持续深化“荷韵枫桥 同心莲和”品牌建设,持续用好多“员”共治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田间地头巡回办案、多主体联合调解、精准订单式普法,不断健全分层递进、全域覆盖的解纷网络,平等保障群众与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以基层司法实干绘就民族地区善治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