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剑川县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被誉为“白族之乡”“木雕之乡”,也是电影《五朵金花》中阿鹏哥的故乡。近年来,剑川县人民法院立足多民族聚居、山区面积广等县域实际,深耕民族地区司法服务,将审判执行与民族团结进步深度融合,以法治解纷争、以良俗连民心,绘就边疆民族地区司法治理新“枫”景。

良俗为桥通法理,以和为贵化心结
剑川县各族群众世代传承着淳朴向善、邻里和睦、重信重义的优秀传统文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乡规民约和民俗习惯。从“阿夫甲调解室”的“一听二劝三调解”再到“霸王鞭调解室”的“五步调解法”,“后墙不开窗、相邻三尺滴水沟、婚嫁彩礼分担”等良俗广泛运用于调解实践中。
2024年6月2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文章《千年古城 司法新颜——云南剑川法院立足边疆文化开创提质增效新局面》中对剑川县法院创新探索的“阿夫甲调解法”进行了详细介绍。在传承与创新中,苍洱诉服品牌矩阵效应不断扩大,多元解纷基层治理实践不断深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底色不断厚植。

在白族聚居区,自古以来就有房屋“后檐墙不开窗”的习俗,旨在保护相邻后户的隐私权。随着生活水平提高,新式建筑增多,后墙开窗采光成为刚需,与传统习惯产生冲突。剑川县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创造性地运用“功能性补偿”调解方案:在允许后墙开窗的同时,引导当事人将透明玻璃换成磨砂玻璃或采用其他采光方案,既保障采光权,又维护隐私权,让良善风俗在审判实践中得以延续。2025年,剑川县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854件,调撤率达74.59%,调解室正成为群众“家门口”的暖心司法服务站。
在另一起典型案例中,原、被告为同村村民,因互换承包地后的经营权纠纷诉至法院。马登法庭法官多次向村委会及村民了解情况,并到现场勘验。考虑到案涉承包地内尚有当事人种植的中药材,若简单判决返还承包地,铲除种植物将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法官邀请村干部、民族调解员参与调解,全程使用民族语言,从教育当事人遵守法律到唤起同村情谊,经过多次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侵占方在中药材收获后返还承包地。这一处理方式有效避免了矛盾加深,弘扬了“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的民族传统美德。
法理良俗融一线,司法下沉零距离
法理良俗润的是人心,司法保障服务的是和谐;调解化开了矛盾纠纷,服务更要走进村寨、走进田间……
上午8点,马登法庭的车辆飞驰在乡间小路上,3个多小时后到达剑川县象图乡某村。广场上,干警熟练地挂起国徽、拉上横幅、搬出桌椅,一个简易巡回法庭便搭建完毕。历经5个多小时的审判、调解并现场执行,一件相邻纠纷案件圆满解决,法庭干警返回时夜幕早已降临。这样的巡回审判场景,时时在田间地头、村屋院落上演。

剑川山区面积占比超90%,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群众诉讼成本较高。剑川县法院以“巡回审判”为牵引,打造立体解纷网格。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在全县8个乡镇设立11个诉讼服务点,派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诉讼指导、先行调解等工作。在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民事案件审理中,法官多采取上门送达、现场勘验、现场调查的工作方式,同时邀请村干部、族内德高望重者参与调解,现场化解矛盾纠纷。
马登法庭推出“街天法庭”“农忙法庭”“上门法庭”等工作模式,零距离开展巡回审判,就地普法。同时,法庭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治理需要,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跨部门联合调解工作机制,主动、提前介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生态非遗两手护,法理良俗共赋能
解纷的网织密了,巡回的路铺开了,司法的守护从家门口走进根脉里——剑湖的一泓碧水,有了法治的护航;非遗的一木一笔,有了司法的守护。
传统工艺类非遗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点,对于传承民俗文化、带动乡村经济发展、促进村民就业具有重要意义。剑川县法院敏锐洞察企业司法需求,对辖区相关案件进行系统梳理,认真研判定做、承揽、买卖等纠纷产生原因,主动为木雕、石雕、黑陶等特色传统产业“送法上门”,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讲座等方式,持续提升经营者法律意识,守护企业安心经营。
沙溪古镇是“茶马古道上唯一幸存的古集市”,也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近年来,随着沙溪古镇知名度持续提升、旅游业高速发展,景区及周边涉旅游纠纷、民商事纠纷不断增多,2016年,剑川县法院在沙溪镇寺登村委会设立沙溪巡回法庭暨诉讼服务站,开展诉前矛盾化解、现场立案、小额速裁、巡回审理等工作,主动靠前,为旅游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近三年来,共调处、审结120多件涉旅游纠纷案件。
剑川县(以剑川古城为核心)于2023年3月5日经国务院批复,正式被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剑川县法院立足司法职能,积极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在团队组建、办案协作、公益诉讼等方面深度协同。同时,与文旅、住建等部门共建信息共享平台,对违规建设提前预警,并通过司法建议推动名城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完善,堵塞执法漏洞。在处理剑川古城、沙溪古镇内复杂的涉宅基地等物权纠纷以及“共用墙”“共用院落”所引起的相邻纠纷时,法院不机械套用法条,而是创新引入民族文化智慧,在有效保护古建筑、历史风貌的同时,成功促成多起案件调解。
司法保护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途径,也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剑川县法院在认真贯彻落实好环保司法责任的同时,着力在精品案例的培育和打造上下功夫、出成效。剑川县法院审理的“剑川县人民检察院诉剑川县森林公安局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并被确定为137号指导性案例。
以法为桥、以情暖心。下一步,剑川县法院将持续深耕司法一线、情系各族群众,以司法之力护航边疆平安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