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持续破解执行难题,近期,红河州开远市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工作,惩防并举、综合施策,打出治“老赖”“组合拳”,取得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拒不执行就执“刑”
近日,开远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被执行人陈某、李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被诉至开远市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陈某、李某向开远某纺织公司支付货款1400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陈某、李某并未完全履行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阶段,被执行人在明知负有法定履行义务的前提下,无视生效法律文书,伙同陈某某实施卖车、卖房、注销经营公司、转移查封财产等行为,主观上恶意逃避执行,长期拒不履行给付义务。该行为不仅导致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迟迟无法实现,更是严重扰乱司法秩序,损害司法公信力。
面对被告人精心设计的财产转移套路,执行法官经过深入其户籍所在地调查取证,逐步掌握了陈某、李某伙同陈某某恶意转移财产的确凿证据。执行法官经合议认为陈某、李某、陈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最终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陈某、李某、陈某某提起公诉。

此次庭审面向社会公众、周边群众及相关被执行人开展以案释法,直观展现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的坚定决心,明确释放恶意逃避执行、擅自转移财产、暴力对抗法院强制执行等违法行为必将受到刑事追责的强烈信号,彻底打消部分失信人员“拖、躲、赖”的侥幸心理,以刑事利剑筑牢执行防线。
一纸“预告书”靠前督促履约
在另一起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王某离婚纠纷经开远市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生效判决。法律文书生效后,王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工作开展过程中,被执行人抱有侥幸心理,采取隐匿、转移财产,拒不申报财产、规避执行等方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严重损害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体系和司法公信力。承办法官在全面核查财产线索、固定被执行人可能藏匿现金的相关证据基础上,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

执行干警现场宣读预告内容,逐条讲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标准、法律条文、量刑尺度,细致阐明继续拒不履行将面临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同时耐心开展思想疏导与法治教育,讲明失信行为对个人征信、生活出行、子女就学等方面造成的多重不良影响,督促其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在限定时间内主动足额履行全部法律义务。
在强大的法律政策攻心和执行威慑下,王某最终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严重后果,当场表示愿意履行义务,最终全部案款履行完毕。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开展公开庭审、送达拒执预告两项举措,实现刚性惩戒与柔性劝导双向发力,治“赖”成效凸显。公开宣判以案明法、以案警示,有效震慑一批观望拖延的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的意识显著提升。拒执预告书发挥预警纠偏作用,倒逼多名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义务,疑难执行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2025年以来,开远市法院移送拒执罪线索5人2案,公开审理拒执罪案件2件5人,查找被执行人下落4000余人次,拘传被执行人200余人,拘留56人,纳入失信名单206人次,发出限制消费令928人次,执结案件3520件,执行到位案款3.8亿元。
下一步,开远市法院将持续巩固深化打击拒执专项行动成果,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失信行为整治力度,全力攻克执行顽疾,为优化开远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