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丽江市刑事审判工作调度会暨《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专题辅导培训在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会上,授课老师“以案施教”,通过解读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丽江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短板,有针对性地指出法官干警在业务能力、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要树立现代化刑事司法理念,杜绝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刑事法官要树牢“第一责任人”意识,注重提升案件质量和风险防范,对经办案件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推进有力。
会议指出,全市两级法院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要冲刺”的姿态,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和各级党委中心工作,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一季度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会议要求,要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案件质效提升,全力抓好第二季度重点工作。一要强化“大管理”格局。压实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落实员额法官办案主体责任,复盘一季度质效数据,逐项剖析整改,强化调研,加大精品案件与案例培育力度,全力推动刑事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二要聚焦“全流程”优化。注重案件质量、效率提升,深刻理解宽严相济、轻罪治理刑事政策内涵,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提升司法温度。三要注重“多维度”协同。对内强化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衔接,细化庭室管理与岗位职责,强化内部协作,统筹推进工作高效落实;对外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协同,形成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工作合力。
会议还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1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开展专题培训。从定罪量刑标准、平等适用原则、争议认定规则、量刑情节处置四个维度进行系统解读,并结合丽江在办案件法律适用及司法实践中的难点疑点进行分析,为精准适用最新司法解释、统一司法裁判尺度提供指引。
会上,各县(区)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作交流发言。
会议以现场会和视频会结合的形式召开,在丽江中院设主会场,各基层人民法院设视频分会场。丽江中院刑事审判专职委员,刑庭法官、干警及各县(区)法院分管刑事工作院领导,刑事审判部门法官、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