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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弥渡县法院:“三步法”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发布时间:2026-04-08  责任编辑:符晓

近年来,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以回应人民群众的实质诉求为导向,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推动司法与行政从单向衔接迈向深度协同,走出一条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路径。

 

 

下好府院联动“先手棋”:建机制、搭平台

聚焦制度完善与机制创新,弥渡县法院主动将行政审判工作融入全县社会治理大局,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县委领导—府院协同—部门参与”的三级组织架构,县委领导负责“定方向、作决策、解难题”,分别在县政府和县法院设立府院联动办公室,承担“日常协调、信息汇总分享、督促落实”职责,针对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同时,弥渡县法院与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将府院联动联席会议模式从“固定周期”调整为“动态召开”,力求“开一次会,解决一批问题”,让司法与行政从简单的“工作衔接”走向深度的“机制协同”。

弥渡县综治中心按“1+3+6”模式设置功能区域,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弥渡县法院依托综治中心的案件分流与信息共享机制对适宜调解的行政争议进行前端引导;弥渡县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成立“行政争议调解室”,推行“诉前协调+行政复议”联动机制,在立案前引导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协商,县司法局同步提供行政复议咨询,进一步畅通群众化解行政争议渠道。

打出纠纷化解“组合拳”:重联动、分层治

注重前端风险防控,建立行政争议风险预警机制,联合县司法局梳理案件形成清单,定期向相关单位推送预警信息,并针对重点领域定向发送《诉讼风险提示函》。在重庆某公司因项目情势变更引发的行政协议案中,弥渡县法院通过发送《诉讼风险提示书》预警法律瑕疵,主动与政府沟通开展诉讼风险提示,县委书记带队联动协商,法院两次延期调解争取空间,最终促成政府分期补偿企业投资损失协议,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

 

 

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凝聚行政争议化解合力。在处理一起历时17年的虚假身份婚姻登记纠纷时,弥渡县法院主动与县民政局进行沟通会商,最终达成以“司法建议+撤销婚姻登记”的方式化解争议,仅用一天时间就解决了困扰当事人十余年的烦心事。在这起案件中,弥渡县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跳出就案办案传统思维,以精准司法建议为抓手,高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筑牢依法行政“压舱石”:强监督、促规范

弥渡县法院聚焦民生需求,破解“程序终结”但实质问题未解决的痛点,以判后回访、联合答疑等方式协调行政机关落实帮扶政策,对判后仍需履行的案件,法院在送达判决时一并抄送至其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履行;建立完善的司法建议督促反馈机制,对于行政行为存在瑕疵的案件,探索实施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一案一书一讲”机制。在奎某某非法建房强拆案中,弥渡县法院召开涉诉历史遗留问题专题推进会,明确“依法判决+人文关怀”的“双轨”策略,在依法判决驳回赔偿请求后,持续开展判后释疑与判后调解工作,通过“法官释法+乡贤说理+政府帮扶”递进疏导,最终促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同时,弥渡县法院根据需求开展订单式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典型案例庭审观摩、模拟法庭辩论、新法新规解读等专项培训,助推行政机关强化规范执法意识,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能力,并与多部门联合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阳光司法”“巡回法庭”等形式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推动行政争议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