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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四时稻禾” 绘就春耕法治好“枫”景
发布时间:2026-04-03  责任编辑:符晓

人勤春来早,田间调解忙。正值春耕生产关键时节,临沧市耿马县人民法院勐撒中心法庭深耕“四时稻禾”工作法,将“法治种子”播撒在矛盾初发之际,用法治翻开春耕的“第一犁”。

“法官,眼看就要下种了,这块地到底归谁,今天必须有个说法!”

 

 

春耕伊始,勐撒镇某村村民岩某与刀某因承包地界权属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均主张对方侵占自家承包地。该争议地块位于水稻田与林地过渡地带,兼具农田与林地双重属性,同时也是农户日常通行、农机作业、农资转运的必经要道。因历史原因,该区域田埂界线、林地边界长期模糊,且涉及灌溉渠与经济林管护范围,双方因整地、引水、护林问题多次发生激烈争执。眼看春耕生产临近,双方仍互不相让,矛盾愈演愈烈,不仅导致两家无法正常开展春耕农事,主干机耕路线更是因此被阻断,连带周边农田耕作也受到影响,严重延误春耕农时。

勐撒法庭庭长接收案件后,敏锐地意识到:这类纠纷等不得、拖不起,必须抢在春耕“第一犁”翻开之前化解。

 

 

第一犁:深耕现场,让事实“出土”。为不误农时,勐撒法庭收到起诉材料后,迅速启动“涉农纠纷绿色通道”,法庭干警赶赴争议地块,和专业技术人员调取原始台账并利用测量仪器对争议地块进行精准测绘,邀请村组干部一同参与,对照老地契和林权证,一点点梳理历史边界。经现场勘验,明确争议面积约0.6亩,确认历史界址位置。

第二犁:深耕心结,让情谊“归仓”。勘清了事实,还要解开“心结”。法官首先引用“远亲不如近邻”及本地俗语,缓和双方对立情绪,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珍惜邻里情分,同时向双方释明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告知违规行为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与不利后果,算清“误农时”的法律账、经济账。

第三犁:深耕联动,让合力“破土”。依托“四时稻禾”工作法中“1+4+N”联动机制,法庭组建“春耕护农”联合调解团,在田埂上搭建“流动调解庭”,综治中心讲政策,派出所、司法所讲治安,村组干部讲情理,产业发展和农垦事务中心讲效益,法官讲法律——多管齐下、同向发力,经过四小时联合调解,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以现场测绘的界址重新埋桩拉线,互不追究过往争执责任,共同维护田埂通道。

 

 

第四犁:深耕苗头,让矛盾“化早”。勐撒法庭坚持“识苗”于微末,与镇综治中心、村委会建立“春耕纠纷预警机制”,通过走访村邻,对周边类似潜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隐患早发现、纠纷早化解、春耕不误时,周边群众纷纷为“田埂上的法庭”点赞。

当农机具的轰鸣声响起,春耕的“第一犁”终于翻开——犁铧过处,是新翻的泥土,是播下的种子,是重归于好的邻里,更是法治扎根乡土、守护一方安宁的生动注脚。

“四时稻禾”循节律,司法为民践初心。下一步,耿马县法院将继续深化“四时稻禾”工作法,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续写“夏耘、秋收、冬藏”四季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