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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全面提升基层司法效能
发布时间:2026-03-25  责任编辑:符晓

近年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为契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基层司法能力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示范引领 推动基层法庭建设提质增效

昆明中院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先后印发创建方案和评估验收方案,建立基层推荐、中院审核、实地评估、党组审议的四环节闭环管理机制,推动基层法院不断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中取得新突破。

“各职能部门在基础建设、信息化建设、宣传引导等方面协同发力,推动人民法庭差异化发展。”昆明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系统推进与创新实践,昆明市“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已形成多点突破、全面开花的良好态势。

因地施策 特色法庭精准服务区域发展

日前,在磨憨镇,磨憨法庭联合当地相关部门,通过“涉侨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快速化解了一场涉中老两国公民的跨境商事纠纷

在昆明中院的统一部署下,全市各基层法院通过优化驻地布局、强化队伍建设、完善设施保障、健全协同机制等措施,围绕民族团结、生态保护、营商环境、边疆治理等重点领域,打造了一批具有区域特色、治理功能、群众基础的基层人民法庭,推动人民法庭从单一审判机构向基层治理综合平台转型。

目前,昆明市已形成多个特色法庭样板。例如,西山区人民法院福海法庭以“联享法庭”模式联动街道、工商联等单位,构建商事纠纷高效解纷链条;盘龙区人民法院水源保护区法庭围绕松华坝生态保护任务,建立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推动审判执行协同提升、生态修复协同配合、理论实务协同推进、审判团队协同共育、多元共治环境治理体系协同共建、诉源治理协同推动“六个协同”落地。

“特色法庭不是简单的标签,而是人民法庭主动融入基层、服务群众、支撑治理的具体路径。”昆明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主动融入 筑牢基层治理前沿阵地

近年来,昆明中院推动基层人民法庭全面融入基层治理体系的核心环节,明确法庭在“2+3(1)+N”机制中纠纷预警、风险推送、实质化解的职责定位,与综治中心、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力量协同联动,形成了多方参与、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的治理格局。

此外,在昆明中院的统一推动下,各基层法院积极推进“共享法庭”建设,依托移动微法院等网上诉讼、解纷平台,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商会网点等设立线上诉讼服务点,实现远程庭审、在线调解常态化运行,推动司法服务触角向基层末梢延伸。

  

“预查废”机制、三全调解机制、王红云调解室、“背着国徽去开庭”巡回审判模式……昆明市人民法庭特色机制、模式不断推陈出新,司法效能持续提升。

“我们将持续深化机制建设,推动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发挥制度支撑作用,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昆明法院系统实现常态化、体系化运行。”昆明中院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