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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沉睡”到“流通”——红河州弥勒市法院这样解锁“双赢”
发布时间:2026-03-20  责任编辑:符晓

为落实全省法院“盘活沉睡资产 助推经济发展”专项行动部署,红河州弥勒市人民法院秉持能动履职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聚焦资产处置查封交叉、程序梗阻等难点,创新举措、深化联动,成功盘活一套借款合同纠纷案中被长期查封的商用房,以902万余元拍卖成交实现多方共赢,为破解“沉睡资产”处置难题提供了可复制的司法样本。

该案中,某银行弥勒支行与红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郑某某、董某某的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5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查明被执行人名下虽有商用房等核心资产,但该资产因涉及其他债权纠纷,被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先查封,且承担连带责任的企业暂无一次性履行能力。资产处置权分散、司法程序复杂等问题,导致该笔金融债权长期难以变现,涉案商用房陷入“沉睡”状态,既影响了金融机构债权实现,也造成了优质资产闲置,给法治化营商环境和金融市场秩序带来不利影响。

为破解执行僵局,弥勒市法院紧扣专项行动要求,聚焦“带封处置”“活封活扣”重点任务,分四步打出执行“组合拳”,精准打通资产盘活堵点。

“柔性和解+活封管理”,为企业留足发展空间

弥勒市法院在执行中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还款意愿强烈但暂不具备一次性履行能力,若机械采取查封处置措施,可能导致企业经营陷入困境。于是,主动牵头协调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连带责任方开展多轮协商,成功促成执行和解协议,明确分期履行方案。同时采取“活封”方式,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涉案资产开展经营,在保障金融债权的同时,为企业存续发展保留了核心资源。

“询价议价+定准基准”,为资产处置提速降本

针对申请执行人提出的资产处置诉求,弥勒市法院在查明主债务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基础上,先对涉案资产开展市场询价,再组织三方当事人协商议价,共同确定资产处置参考价。这一举措既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又为后续处置程序奠定了价格基础,缩短了处置周期,降低了评估成本,从源头防范了履约风险。

“上下联动+争取处置”,为资产盘活扫清障碍

针对涉案资产被红河中院在先查封、处置权交叉的核心问题,弥勒市法院主动对接红河中院,全面梳理债权顺位、财产状况等关键信息,结合资产位于弥勒、本地处置效率更高的实际,积极争取涉案商用房优先处置权。同时主动协调另一金融机构,就资产议价方案、债权分配方案达成共识,彻底破除了资产处置的程序梗阻。

“依法拍卖+主动引导”,为资产变现实现共赢

和解履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且对前期议价提出异议,弥勒市法院果断转换执行策略,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在涉案资产一拍流拍后,执行干警并未消极等待,而是主动对接涉案企业及意向买受人,详细解读司法拍卖规则,引导其通过司法拍卖平台参与竞买,最终推动该资产以902万余元顺利成交,长期“沉睡”的商用房重新投入市场流通。

此次盘活资产的司法实践,是弥勒市法院以司法力量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体现,既创新资产定价方式,破解传统评估周期长、争议大的难题;又深化协同联动机制,通过上下级法院与金融机构联动,打通资产处置“最后一公里”;更坚守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兼顾金融债权实现与经营主体经营活力,实现法律、经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下一步,弥勒市法院将以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资产处置堵点难点,持续创新执行举措、完善联动机制,以更精准高效柔性的司法手段,推动更多“沉睡资产”转化为发展“活水”,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提供坚实司法保障。